读这本书是因为《读者》的推荐,确切地说是因为“所谓充实的生活,便是‘养个孩子,栽颗树,写本书’”这句话。
拿到手,起先一定是看序,这是习惯。竟然是曹文轩写的,顿时又增加了一些好奇。为人写序,目的自然是称赞书的奇妙,可以理解,所以一开始他的序并没有给我留下过深的印象。看完后发现结尾多出了一篇《译后记》,这是不多见的,是译者方柏林写的,像是给此书作一个中心概括,一个总结。于是我又“跑”回去重读一遍序。读着读着心里倒是笑了起来,除了对曹老师(我觉得称他老师比称呼他先生更适合)就此文的评价表示认同外,我倒是发现一个特别之处,好像《序》成了老师对时下文化评判、指正和教育之所处,自己的书《草房子》的序如此不足为奇,为外国友人的书作序亦是如此,就有些巧合了。作为一个儿童文学家,一个拿到儿童文学至高奖项的文学家,他的作品承载着重大责任,所以能在《序》中看到他对现今文学现象的把脉诊断也实属不易,是为一件快事。
《布鲁克林有颗树》,是一本成长小说,也可以说是作者贝蒂.史密斯的成长日记。故事讲的是一个小女孩从十岁到十六岁这段时间的成长经历,一个二十世纪初期生活在纽约布鲁克林的一户贫困家庭的生活经历。读完整篇,西方社会的家庭教育方式让我感概不已。除此之外,我发现了信仰和传统这两样东西的力量,现如今这两个已经慢慢消失淡化的东西却在这本书里放射着光芒。小主人公弗兰西的外婆,一个80多岁的老人,目不识丁,却在女儿向她讨教该如何教育还未出生的孩子时告诉她等孩子生了之后,无论多忙多累,每天晚上都要带孩子读《圣经》和沙士比亚。弗兰西的妈妈凯蒂在一家人饥不果腹的日子里对弗兰西不喝咖啡并将其倒入水池的行为并没有责备,反而解释为偶尔的体验一下奢侈的感觉也不是坏事。在酒吧为两个孩子庆祝中学毕业结束后付款,当孩子们都在担忧妈妈会不会不懂规矩地将侍者盘中的找零一个不剩的全抓回时,凯蒂却大手一挥,说了句不用找了。要知道整晚的费用是2毛钱,凯蒂给了5毛钱,按理她只需要在盘中留一枚5分钱的硬币作为小费即可。弗兰西的爸爸约翰尼虽然是个酒鬼,是个软弱无所作为的男人,译者是这么认为的,但在我看来他并不是没有闪光点,他爱孩子,愿意倾听她们的心声,他善良,即便自己也很贫穷,纠结后还是带上了邻居的孩子一起出游。弗兰西想要去转学到另外一所学校,他就帮她出主意并办成了这件事。他每日很晚回来,会老远就开始唱歌和妻子默契的玩着是歌声先结束还是门先打开的游戏。最让人意想不到的是他在死前早早就交给弗兰西的姨妈2块钱让她在弗兰西毕业时买束花放在她的课桌上(这是毕业时的习俗,父亲要为毕业的女儿献花)。再回来说凯蒂吧,她并没有因为约翰尼的不作为和酗酒而经常抱怨他,她依然爱他,尊重他,关心他,我相信这些并不全是因为他帅的无可挑剔。
整本书里,贫穷无处不在,但贫穷并未滋生恶习、堕落和无礼,虽然偶尔会有那么几个顽皮的孩子出现。大部分的人都是友善的,不管是犹太人,第二代美国人,外裔移民,虽然信仰或许不同,但贫穷也并未养成刻薄和敌意。
弗兰西十岁时就已经每周去图书馆借书,想要从A字母开头的书读到Z字母,虽然贫穷,但她仍可以自由的看书。弗兰西因为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一所新的学校随即果断的要求转学,爸爸想办法撒了个谎帮她实现。弗兰西中学毕业演出的文案没有达到老师形式主义的要求,宁愿放弃也不愿更改。工作一年后妈妈按之前的承诺让弗兰西继续读高中,她却拒绝了,自信的说不进学校一样可以把高中的知识学到,最终她通过自学和别的途径实际了上大学的梦想。而在这个过程中,在父亲去世后,她也一起承担下了养家糊口的责任。
故事在弗兰西考上大学,母亲带着她们姐弟仨将要搬进麦克舍恩的家时结束。从此她们不再贫穷,可以没有负担的选择人生的道路,可我也觉得作者这样的收尾有点简单了。在弗兰西和李的故事里为什么不多加入一些经历,哪怕真是将人生的第一次献给了他,噢,不,这不是她的性格。在弗兰西和本的故事里为什么把本描写得如此完美?指引弗兰西考上大学,对自己的事业也规划的天衣无缝,好吧,或者作者认为自己之前的人生苦难太多,对于未来的人生,希望幸福完美一点也无可厚非。
“所谓充实的生活,便是‘养个孩子,栽颗树,写本书’”,好喜欢这句话,贝蒂.史密斯就是因为这句话有了自己充实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