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的时候,听了《了不起的盖茨比》,以前觉得这书跟比尔盖茨有关呢,是什么励志的书,后来知道是部小说,美国的,还很有名,也没去百度一下的心思,仅仅听吧,补听完《月亮与六便士》的空缺。听到盖茨比喜欢已嫁人的黛西,就像复仇的基督山伯爵,又听到盖茨比其实不是什么欧洲贵族的后人,也不是什么牛津大学的毕业生,我觉得这本书到底要讲什么呢?我不想去查,不想用别人的评论淹没我的疑问,我要做第一读者。满腔不解的听完,再来总结。现在,可以说的是,写的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美国,那时候它已取代英国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经济体,汽车、工业、电气、战争财,纽约长岛上聚集着这些从经济大发展中暴富的富人。因为,午觉的时候,我拿《西方那一块土》催眠,正好读到美国的这段历史,提供给了《了不起的盖茨比》背景资料。
今天还做了一件事,也是我近日来隐约萦绕在脑海的一个冲动,读《情人》。《情人》我已读过,当然不是再看一遍,而是用声音读出来。用声音读出来,才能知道杜拉斯是用如何的语言风格成书的,现代小说的语言,是如何通过王道乾的翻译成就在这本书里的。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听《月亮与六便士》的开始部分吧,我觉得开始部分还是写得挺美的,虽然我忘记当初打动我的是什么了,但就是觉得我有用声音把它读出来的冲动,这种冲动随着我对毛姆的失望而最后落在了《情人》身上。每天这种冲动都提醒我几次,因此,今天,决定开始实施了。
我这样读着《情人》,体会着杜拉斯所说的,“那时我是在硬要我顾及羞耻心的情况下拿起笔来写作的。写作对于他们来说仍然是属于道德范围内的事。”“现在,写作似乎已经成为无所谓的事儿了……”她说的“那时”我猜应该是作者早期写作童年自传体式回忆录《抵挡太平洋的堤坝》的时候,当时她还是中规中矩的用还原现实来写作呢,因此,我也有了下一本的目标,就是《抵挡太平洋的堤坝》,对照杜拉斯现代小说成熟时期的代表作《情人》,看看二者有什么区别,我想这种对比对于我的写作肯定是有帮助的,这是我自己走出的一条路,我不愿意走别人走过的路,看什么所谓的评论。
关于《情人》,我觉得作者已经在小说开头交代了她的这种转变,王道乾的这段翻译还是非常让我喜欢的,这是杜拉斯的风格。接着上段的引文,她是这样交代的:“我知道,每次不把各种事物混为一团,归结为唯一的极坏的本质性的东西,那么写作除了可以是广告以外,就什么也不是了。不过,在多数场合下,我并无主见,我不过是看见所有的领域都门户洞开,不再受到限制,写作简直不知到哪里去躲藏,在什么地方成形,又在何处被人阅读,写作所遇到的这种根本性的举措失当再也不可能博得人们的尊重,不过,关于这一点,我不想再作进一步的思考了。”
这段话,深深打动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