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题目,很显然我取得有点大了。但是读完这本书真心觉得对世界上的动物有了更深刻的认识。然后我最后从作者那儿得来的就一句话:要想了解动物,你就要成为所罗门王。
或许会有人疑惑,‘所罗门王’是什么东西?为什么要关系到了解动物呢?了解动物又有什么用处呢?这也将是我整篇文章想要分享的内容。
首先,在这本书里,劳伦兹——本书作者——主要纠正人们对动物的错误看法,包括一些所谓专家的错误看法。劳伦兹告诉我们,小说家笔下的狼凶残到残食同类,其实是一派胡言。而作为“和平”的象征的鸽子在打架时候,竟能把同类活活啄死。可爱的小鹿斑比打架时候角下绝不留情,甚至能将人活活牴死。诸如此类的事情,劳伦兹做了不少分辨。他告诉我们,“只有那些真正熟悉动物的人,才有资格使用拟人化或塑型的手法。而之所以这本书叫做《所罗门王的指环》,是因为所罗门王能够和鸟兽虫鱼交谈,作者自认为也能与动物进行沟通。而从我看完这整本书的感受来看,作者对动物的研究的确深入至极。也打破我内心的好多思维惯性。
贪婪的本性
就像上面他举的几个小例子一样,我现在想引用他书中让我印象最深的那一种动物。它叫龙虱幼虫,一种体型苗条、线条流畅的昆虫,体长5厘米左右。它有6条腿,两侧布满坚硬的刚毛,形成了宽大的桨叶,让它能够在水中准确、快速地游动。宽大扁平的头上长有一双巨大的钳状颚,这双颚是中空的,不仅是毒液注射器,还是其消化道的入口。我之前也从来没听过这个虫到底是个什么样的狠角色,就拿作者自己的话来说:如果以捕食者自身体形大小来看,龙虱幼虫在捕食猎物时表现出的贪婪和狡猾,让老虎、狮子、狼、虎鲸等著名杀手都相形见绌。与龙虱幼虫相比,这些杀手也只如绵羊一般。这句话让我内心一惊,但当我读完这部分的时候,我才发现真的是我见识浅薄。它们利用中空的钳形颚,把腺体分泌物注射到猎物体内,这种分泌物会把猎物所有内脏都溶解为液体,然后由消化道入口吸入体内。即便是大型猎物,比如肥大的蝌蚪或蜻蜓幼虫,也挣扎不了几下就全身僵硬。大多数水生生物身体内部呈透明色,当其被龙虱幼虫捕获时,内脏会逐渐变得浑浊,就像被注入甲醛一样。它们的身体先是会肿起来,然后逐渐萎缩成一张软塌塌的皮,挂在杀手的双颚上,最终脱落。鱼缸里空间有限,不消几天,所有长度在6毫米以上的生物,统统都会被吃掉。然后呢?在得不到食物的情况下,它们将自相残杀。这时,体形大小和强壮程度已不重要,而是看谁先咬到对方。其实这个情景让我想起了《釜山行》里的桥段:那些贪婪自私的人,不顾他人死活,只为了自己的存活,不惜将帮助过自己的人推向鬼门关,不惜冤枉好人。我想或许这些贪婪在人类和动物之间某些方面是相似的吧!
人类最好的朋友
人类最好的朋友是谁呢?或许大多数人都清楚——狗,没错就是狗。我们人类最好的朋友。书中提到:“最奇妙最令人难解的一种现象大概就是良犬择主了。通常只有几天的功夫,这种默契就忽然之间生了根,可是却比人和人之间的任何束缚要有力。华兹华斯把这种关系称为:一种感觉的力量,超过人的一切估计。随便哪一种形式的誓约几乎都有人打破过,但是一只真正忠心的狗,它的誓约却是海枯石烂、此心不渝的。”这段话其实是让我自己感到愧疚的,作为人类的一员,处在这个世界上,那些所谓的一诺千金似乎就只是为了达到自己某个阶段自己的目的而已。或许我这句话比较以偏概全,但是之所以大多数人这么说,就说明这个世间的欺骗也是随处可见的。我,对这两个字——欺骗——是深恶痛绝的。这里举个自己一个小小的例子,对于一个刚从淳朴乡村到达大城市的我来说,我也经历了不少被人欺骗的事儿。曾经一次找兼职,被网上一个兼职公司骗了狠狠5000块钱,其实对于这件事,我就相当于吃一堑,长一智,就那么接收了。但是我最厌恶的莫过于感情上的欺骗——利用我对你的信任,来对我进行欺骗。这种事即使本心只是为了开个玩笑,但是我说实话到现在我有的还是对它的厌恶。我喜欢自以为是地认为我身边的人都是好人,我知道这很固执,并且也因此吃了不少亏,但是我想我一时半会对身边的人还是生不起所谓的防卫之心。
道德与武器
这是我看的节选的最后一章的标题。道德与武器,就单单从这儿两个词,我都想到了好多好多。什么是道德,我道德吗?什么是武器?哪儿来的武器?作者不是一直在说动物吗,怎么突然转到这个话题?
作者从两只温顺的兔子之间的互殴开始,没有听错,就是互殴。很不可思议吧?兔子那么可爱,怎么可能互殴呢?“它们碰头时的样子非常小心,和两只陌生的狗初会时颇为相似,但是这种互相盯视的局面并未持续多久,这两个家伙就互相打起来了。它们互相追逐,头盯着尾巴打着小圈子纠缠了好久,然后突然之间,它们心中的积愤终于一股脑儿发泄出来,就像战争爆发一样,恰巧就在你看惯了它们的示威和冷战,以为谁也不敢先动手的时候发生。这两只兔子现在面对着面,用后腿支持着全身的重量,伸长了身子用前脚厮打,接着彼此对打,一边尖叫,一边发出闪电一般的快踢,只有用慢镜头的照相机才可以将它们的动作分析清楚。这样恶斗一会,两个似乎都觉得够了,于是又恢复了先前打圈子的动作,只是这一次比前一次快得多,接着又是一场更为凶猛的恶斗。”
“看到这些心肠和善、毫无爪牙之利的弱小动物打架,不但叫人好笑而且使人感动。但是这些动物真的和善吗?它们的心肠真的比毒蛇、猛兽更软吗?如果你曾在动物园里看到两只狮子或是狼、或是老鹰打架,我想你大概笑不出来的。但是实际上,这些高高在上的猛兽并不会比两只无害的兔子打得更狠毒。
大多数人在提到肉食动物和素食动物的时候,常常喜欢拿一些毫不相干的道德和法律去批判它们;甚至童话在描写到各种动物的时候也喜欢把它们说成一家人,因此,如果有某种动物杀死了另一种动物,一般人就把这种行为比作是人杀人。比方说现在有只狐狸杀死了一只兔子,一般人就不会想到这和猎人猎兔没有两样,它们会把狐狸比作是个残杀无辜同类的猎场看守人。“邪恶”的猛兽在人的心中都成了凶手。事实上,狐狸出来猎兔,不但与猎人猎兔一样合法,同时也是它生存的必要条件,但是却没有人把猎人的“猎囊”看作是他行凶的赃物。我只见过一个道德标准非常严格的作家,敢把猎狐这件事称作是:一个“不足道”的人追逐一个“难以为食”的东西。其实,就对同类的态度而言,凶禽猛兽比许多“无害的”、“温驯的”素食动物要有分寸的多。
你们有见过鸽子和斑鸠之间的战役吗?他们似乎比上面的兔子还狠:这本书的作者,有一次将一只公斑鸠放进了母鸽子笼里,想让他们进行交配,我不清楚他们是否可以交配,但是作为一个常人,可能都会觉得二者都是“爱好和平”的象征,应该不会闹出事儿,然而让作者大吃一惊的是,待他办事回家,看到的却是公斑鸠全身赤裸(没错,一根毛也没有)奄奄一息的躺在笼子里,更可怕的是,斑鸠试图逃走,却被高傲的鸽子一嘴又重新躺地。这真的是和平鸽啊?
和作者一样,我看着这些动物之间的斗争,想起了“犹太人灭杀活动”,“南京大屠杀”,等等一系列最高等动物做出来的事情。这个时候我的内心是悲凉的。
看完这本书,内心五味陈杂,就像我的题目一样,“世界动物”自然包括最高等动物,他们之间的争斗或许没有句号吧?
最后,我想说:我承认目前为止我做不到不吃肉,不杀生。我很自私,但是我想说的是,我不愿主动去伤害世界上任何一种生物,我希望尊重所有、尊重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