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车门未锁,钥匙未拔。第一,死者下车抽烟,至于为什么没在车内,可能车上有另外一人。第二,下车方便,要么不走远,要么车内有人。第三,车内没人,排除以上两点,就是碰上熟人,然后因为某种原因,没有锁门拔钥匙。
2.鞋子散落地不同。如果第一点的第三种成立,那么,车旁就可能是第一案发现场。
3.四肢关节擦伤。如果是他杀,一个身高170的男人,体重怎么也有120➕,除非嫌犯有同伙,那么一个人不可能在只有损伤四肢关节的情况下,拖曳一个人。但是如果尸体有外物包裹,这个外物不厚实,坚硬的关节与地面碰撞,会形成擦伤。但是文中现场并没有发现拖曳痕迹,那我猜测这个痕迹是在放入污水池的时候形成的。包裹材料,要么回收,要么被快速降解了。
4.脱衣现象。刑侦中对于冬季脱衣服的现象有个词叫“反常脱衣”。人在受冻一定程度后,血管会膨胀,加速血液流动,就会造成人体很热的假象。至于衣服被叠好,更大可能是嫌犯脱掉的,因为那个时候死者是没有意识的,不可能会叠衣服,除非这人强迫症,肌肉记忆(这种就真的非常少见了)。为什么在经过一系列的动作后,衣服没乱,我猜是衣服受冻了,所以在化冻之后,随着死者的不动作而保持了原样。
5.以上猜测,均是死者在车上被乙醚类药物迷晕(因为易挥发,所以没有药检出来),被凶手用塑料袋包裹好,然后拖行到污水池,将身体尽量缩小(这里怀疑被真空包装了,在不形成窒息现象前放入,然后放气,回收或者被降解),放入了污水池。
6.总结,对于需要借助外力(迷药)才能将人放倒,那么凶手对自己的体力,能力不自信,所以,猜测性别要么是女性,要么是比死者身材瘦小之人。死者财物未丢,排除劫财杀人,要么为情,要么激情杀人。如果以上有外力借助,排除激情杀人。建议从死者熟识的人入手。凶手考虑周全,有一定行为组织能力,思维成熟,没有留下痕迹,有一定经历阅历和反侦察能力,要么有前科,要么智商较高者。所谓远抛近埋,死者在污水池,有埋的意味,那么凶手可能离污水池不远,可以从这个地理范围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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