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激励方案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股权的进与出,进是指员工如何取得股权,出是指如何退出。退出的路径一般有两种选择:一是转让给原创始股东,二是由公司回购。 我近日...
股权激励方案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股权的进与出,进是指员工如何取得股权,出是指如何退出。退出的路径一般有两种选择:一是转让给原创始股东,二是由公司回购。 我近日...
早期,法律界普遍认为,最高法院在对赌回购第一案(苏州海富与甘肃世恒回购纠纷案)中确立了股权投资回购的裁判规则,就是投资合同约定的股东(包括实际控制人)或第三人在一定的条件下回购投资人的股权是有效的,但约定公司回购股权因损害公司利益和债权人利益而无效。简单地总结该规则就是与公司对赌无效,与公司之外的他人,主要是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对赌有效。认为与公司对赌无效的主要理由是认为公司回购实则是股东抽回对公司的出资,并因此损害公司的债权人利益和公司利益,也违反公司资本的维持原则。
我们由公司法司法解释五第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下列方式解决分歧,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公司回购部分股东股份;(二)其他股东受让部分股东股份;(三)他人受让部分股东股份;(四)公司减资;(五)公司分立;(六)其他能够解决分歧,恢复公司正常经营,避免公司解散的方式”,可以受到如下启发,当股东之间因发生重大分歧而难以再共事时,法律就不得不同意他们经过协商的分离要求,不同意分离的结果,可能是公司陷入彻底的僵局而被迫解散。法院同意股东分离而公司不解散,公司得以保留,总体而言,要比司法强制公司解散要好。既然在股东发生纠纷的情况下,股东可以通过协商分离而公司不解散,为什么又不可以在股东没有发生纠纷的情况下,直接就允许他们也可以协商分离而不解散公司呢,难道非要把股东逼到矛盾不可调和才能允许他们协商分离而不解散,就不允许他们在尚友好的情况下协商分离?他们既然可以协商决议解散公司,为什么就不可以协商分离呢?公司回购,不论是事先老早就有的约定,还是发生了某些事件后临时达成的协议,都只是约定股东分离而公司不解散的一种情形,司法解释五对公司协商分离本身是明确支持的,只是分离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由此回溯,所谓对赌第一案确立的公司对赌回购无效规则似有值得重新检讨的地方。
实际上,公司法并未禁止股东抽回自己对公司的出资,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是“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抽逃出资,是指股东未经合法程序抽回自己对公司的出资,而抽回出资并不一定就是抽逃出资,公司经过合法程序使股东依法抽回自己的出资不属于对出资的抽逃,因此公司回购并不一定就是股东抽逃出资,也有可能是股东合法收回自己的出资。另外, 公司回购并不绝对损害债权人的利益,虽然说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能,但是,任何利益的保护都具有一定的相对性,而不一定就要是绝对的、无边界的保护,对于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亦然。公司可能没有对外债务,那么此时股东收回出资就不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能,从这里至少可以说明不能以抽象的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一概否定公司回购股权的合法性。即使公司对外存在债务,如果公司就是在回购部分股东的股权以后,仍然可能有足够的能力清偿债权人的债权,此时,也不存在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问题。另外,即使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使债权人的债权存在损失的风险,如果债权人基于自己的利益考虑,愿意承担该风险呢?因此,基于保护债权人利益的需要,只要在公司回购公司股权时对债权人充分披露了与债权人利益保护相关的公司信息,以及为债权人的债权安全提供了合理的救济措施,法律上对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就无须过多担心造成债权人的利益损害了,债权人依法可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比如公司回购股权并将回购的股权注销,此就是公司减资,只要公司按公司减资的程序实施,债权人的利益就得到了相应的保障,公司未按该程序减资,债权人可以向侵犯自己债权的公司、参与公司侵权的相关股东以及董事、高管追究相应的侵权责任,法律提供了债权人的救济措施,债权人未依法维护自己权利的,后果由债权人自行承担。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法律并不禁止公司回购公司的股权,但公司实施回购公司的股权需要一定的程序和条件,该程序和条件可能具备也可能不具备,具备时,公司回购就能得到履行,不具备时,公司回购就不能有效履行。公司回购股权是一个合同,只要没有其他的合同无效的条件,公司回购股权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公司回购股权的实施是公司回购股权合同的履行,合同能否得到有效履行,是合同履行的问题,不能成为合同是否有效的判断依据。
综上分析,与最高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五关于法院应该支持股东通过协议决定股东离散而不解散公司以解决股东严重纠纷的精神一脉相承,公司与投资人约定可以公司参与对赌的回购,原则上该约定是有效的。
[股权激励实务] 员工股权激励退出时,是否可以约定公司回购股权?股权激励方案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股权的进与出,进是指员工如何取得股权,出是指如何退出。退出的路径一般有两种选择:一是转让给原创始股东,二是由公司回购。 我近日...
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重大分歧案件时,应当注重调解。当事人协商一致以下列方式解决分歧,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公司回购部分股东股份;
(二)其他股东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三)他人受让部分股东股份;
(四)公司减资;
(五)公司分立;
(六)其他能够解决分歧,恢复公司正常经营,避免公司解散的方式。
第六条 本规定自2019年4月29日起施行。
[股权激励实务] 员工股权激励退出时,是否可以约定公司回购股权?股权激励方案中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是股权的进与出,进是指员工如何取得股权,出是指如何退出。退出的路径一般有两种选择:一是转让给原创始股东,二是由公司回购。 我近日...
不能怀旧,尤其失落的青春 怀旧,就会心疼 就会,从梦里跌落 唯有冲向未来 才能,获得心安 才能,获得新生
人生最美丽的风景 是你回不了的 过去
【达观亲历】阴雨绵绵,律检交流,监所会见。 代替家属送衣送钱给嫌犯,带句问候免去里外多挂念。法无情,人有心,多少犯罪瞬息间,难说ta有多坏。伤害,有时是无意。卖淫,多少是谋生...
【达观微评之劳动关系认定】按法律本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与用人单位间不在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但在大量的司法裁判里,对于原来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人员在仲裁和诉讼中认定...
群恒课堂 | 刑事辩护规范化流程 主讲人:程达群 【规范化之中华文化根源】:进以礼,退以义,得之不得曰有命。 【出处】:《孟子·万章章句上》 【释义】依礼法而进,...
【达观寄语】 现代著名作家路遥曾说:“早晨,从中午开始”。对于一个现代男士来说:“人生,其实是从不惑之年开始的”。而律师,真正进入状态,开始大规模搏击,是从下半年开始。 ——...
【达观感想】刑辩大律师是无所谓哪个所的,哪怕只是一个人一个所,也足以展现自身的荣耀。试问有几个人能清晰地报出徐昕,朱明勇,斯伟江,钱列阳,田文昌,周泽等当下知名的刑事律师所在...
【达观微评】徽学、敦煌学和红学号称中国当代三大显学。其中徽学是对有关徽州历史,习俗,地契,艺术,人物,医学等等各种文化进行研究的学术总称。徽州自宋代一府六县格局形成后,保持了...
【达观观景之老屯溪印象】黄山市政府所在地屯溪的黄山路是最繁华的,其东联屯光大道,西到百大并连接老街,一路上有市人民医院和许多金融机构。黄山中路在宽网大厦、徽商银行那里往北就是...
【达观微评】今天这个刑事诉讼程序时间表突然刷屏。 这个表显示一个人只要陷入刑事诉讼,理论上最长可以延续13年零1个月方告结束。 当然这个表令人惊悚的地方在于它的标题“一个人可...
【达观微评】在保险已经不仅仅限于保障功能,而是日益成为家庭资产配置,财富管理的一种方式,兼具保障与投资双重功能的情况下,保民(叫投资者更合适)应该认真学习香港(海外)投资理财...
【达观亲历】昨晚参加了“谢谢书香”读书活动会,收获很大,非常开心。省高院虞伟华法官现场签售其著作《裁判如何形成》,并给大家介绍了他写书的对象、目的和内容。虞法官列举了司法审判...
【达观微评】男人的角色在内:孝顺谦卑的儿子,忠诚开明的丈夫,慈爱有度的父亲。任何一个关节点处理不好 都会造成家庭的矛盾,进而演化为悲剧。在外:好学深思的学生,勤奋可靠的职员,...
父亲节快乐 父亲的父亲是爷爷 我没见过我的爷爷 却听了许多关于爷爷好学霸气的故事 我的爸爸喊爷爷叫阿爹 多年以后我成了闺女的老爸 称呼里听得出来时代的变迁 共同观影读...
【达观引言】2018年5月10日,安邦保险集团原董事长兼CEO吴小晖因犯集资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数罪并罚,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
【达观微评开发商逾期办证违约金计算之诉讼时效起算问题】一次性违约金与按日计算违约金应该一视同仁从实际履行办证义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按日计算违约金并非独立的多个债权,充其量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