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是一团麻,那也是麻绳拧成的花”。
那么,如果生活已经“水”了你,那么你该怎么生活呢?
《从文自传》的成书原因
1932年秋,沈从文在青岛大学教书。一个朋友准备在上海办个新书店,朋友邀他“打头阵”,约定一个月内完稿。沈从文应题而答,仅仅用了三个星期就写下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前一部分写他6岁以后的学生生活,反对老私塾教育,后一部分写他15岁至20岁离开家庭进入社会后的见闻和遭遇。书的结尾,他在经历了坎坷的学习生活经历,接触到“五四”革命带领的文学新思想,好友溺亡,自己发热重病后,到北京去读书,走向未知新世界。
他之所以快速地写这本书,其一是应朋友之约,其二是自己写自己,不担心写不出来,其三是因为他在大学教散文,自己希望解除习惯上的束缚,改换一种写作思维方式。
在这本书成稿付印单行本后,获得了“意外好评”。
“坏孩子”的逆势成长
与我们想象中的著名作家、历史文物学家、京派小说代表、“中国乡土文学之父”等身份形象向背的,沈从文在自传中描述的是一个调皮、顽劣、说谎的孩子,一个不爱读书的孩子,一个不成功的孩子,一个被生活拷问的孩子。
在上私塾期间,他最喜欢的就是逃学,在上学途中的各种生意店铺看人怎样做爆仗、杀牛、做纸货、编织竹制品和篾箩筐、纺线,时常被先生罚跪、打屁股。到山上、泥地里抓蛐蛐去斗,到河里洗澡,看大公鸡斗鸡,看人用大刀决斗……被家里罚跪、饿饭,他就用这种机会天马行空地想东西。
犯错之后,他跟大孩子学会了撒谎。慢慢滴,撒谎技艺越来越高。
他对私塾里的有字书一点没兴趣,常常逃课,遇到背书就十遍八遍地读,也能够通过先生的考核,他因此更加小瞧了这些破书。逃学时,“聪明”地把书箩藏在土地庙菩萨雕塑后面,免得被人一眼认出是个逃学的人。
他经过补充兵、正式兵、遣散回家,警察所办事员、团房局收税员等生活经历,却被一个白脸长身女孩骗去了全家最后的一笔积蓄。
当兵期间,他生活在吸大烟的书记员团队里,与当过土匪山大王的上尉交往密切……
事情总是两面性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他不爱读有字的小书,却总喜欢观察事物、观察人物、体味社会,爱上了这本无字的大书。
他喜欢说谎,在被体罚的时候,他总喜欢想些东西。
他不爱读书,当了兵,有机会到当地以外的四川,见识了不同的自然风物,看到了三教九流,认识了旧社会,结识了传播新文化、新思想的报纸。就连被白脸女孩骗钱,他也重新认识了爱情,认识了社会的复杂性。最后,因为好朋友陆弢溺亡,自己发热重病后,毅然决然地走出故乡到北京去读书。……正是这些“水”人的生活,才锻造了我们的“中国乡土文学之父”。
唯有源头活水来
沈从文的这本散文书,开篇就是《我的写作与水的关系》。讲的是他的自传里提到水给他的种种印象。核心的话,就是他学会思考一切源于水,他对于社会事物认识得深一点全亏得水;他的生活与思想,都因孤独而来,这种孤独与水不能分开。
上私塾期间,他觉得私塾最无意思,逃学到河边玩耍,捕鱼、游泳;遇到阴雨天气,躲到庙里区为织丝线、制草绳做事,和他们熟悉;被关在仓库里体罚时,听着雨滴,训练想象力。因为孤独,得去想些热闹的事。
15岁以后,当兵、做警察、闯社会的全部生活,都在辰河边。从流水上,他明白了世间人事,学会了知识,见过了社会变迁。
我们到湘西旅游,凤凰古镇(他的老家)是首选之地,湘西的水,湘西的世界,文化来源必须归功于沈先生。而湘西的自然风光、湘西的民族风物、湘西的印象,都来源于沈先生笔下这源头活“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