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方宝剑的权利是不是真有那么大?

韩非子在《二柄》中总结皇上权力只有两个,一是赏,一是罚。这"二柄"必须死死抓在皇上手里绝不能外放。尚方宝剑只是皇权部分下放的形式,皇帝绝不可能容忍大臣私人行使这个权力。将"罚"交出去,相当于自断一臂,那变杨过了。再将"奖"也交出去,维纳斯诞生了。

明朝的尚方宝剑不能砍总兵,但东北战场的督师袁崇焕不管这个就在这一天他用崇祯赐予的尚方宝剑,把自己的同事、东江镇总兵毛文龙给宰了。

搞笑的是毛文龙自己也有一把尚方宝剑,而且资格比袁的老,天启三年(1623)朱由校给的,算大哥剑。

我一直琢磨毛文龙被杀时候若拎出尚方宝剑跟袁崇焕死磕,两剑相碰会不会震裂出《九阴真经》《降龙十八掌》和《武穆遗书》?估计没戏,这事得刀剑相撞,即便有刀,毛文龙也得死,那刀叫"屠龙",名正言顺地宰他。

袁崇焕用尚方宝剑杀了毛文龙,是为数不多的尚方宝剑杀人事例。其后,袁崇焕也因滥用尚方宝剑被崇祯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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