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读《额尔古纳河右岸》

额尔古纳河地处黑龙江右上源,原来是中国的内河,直到中俄签订《中俄尼布楚条约》,被定为中俄界河。

如果一本书只是看到这个名字没有查阅任何相关的书评也没有去了解任何作者相关的信息就想读,那一定是和这本书有着特别的缘分。而《额尔古纳河右岸》正是目前我所读的书中唯一有着这样神奇缘分的书。

我拿到这本书,没有按照一惯的阅读习惯首先去读作者的序,而是直接进入了书中的故事。在进入故事之前,我大概猜想这是一本记实录或者是一本文艺录。当我翻开这本书,来不及打开能过滤掉周围嘈杂的音乐,一下就被拉进了她的故事,顺理成章的被封印在了故事中的世界。一个没有系统的学习,但是会和自然动物和平共处的世界,他们从小就认得山里的各种动植物,懂得和他们和睦共处,看得出风霜雨雪变幻的征兆。他们不会读书认字,不会写诗作文,但是的他们的生活就是流淌同一片天空下独特的诗意和令人心神宁静的文字。清风流水、日月星辰是他们的医生,自然用它的宁静驱散人们烦闷的内心。常年雪白和一片片被不同程度的霜染成的黄红秋林是他们生活的色彩......

我在恨不得书不离手的的情况下读完这本书,急切的想要写下来我的感想,就像迟子建老师在创作完成时,想要把残存在体能的激情一点点释放完通过步行,一小时、二小时、三小时一样,我迫不及待的需要通过写来理清书中的世界和我现实中的世界,一小时、二小时、三小时......

如果说最开始是被作者的诗意叙说所吸引,那后面便是被生活在大兴安岭深处最后一支游牧民族频繁搬迁的超强生存技能,新奇的部落式生活模式,月光下围着篝火吃肉跳舞唱歌的自由自在,简单的爱恨后代的繁衍,依靠驯鹿为生,以自然为生的韧劲和看淡生死的豁达所吸引,以及“我”和我的族人们在时间的洪流中被裹挟向前的无奈和悯惜。

在看这本书之前我对我国最北方的生活是未曾了解的,这边本书的原型是发生在大兴安岭的茫茫林海中最后一个游牧名族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以他们为载体呈现出来的是敖鲁古雅的鄂温克人的百年民族史。由此,我怀着好奇心进入到了那个常年雨雪的世界,觉得那是真实的存在。后面我看到迟子建老师为了写好这本书,专程走访了根河市的鄂温克人,追寻他们的足迹去到山上的猎民点倾听他们的故事和内心的声音,并且在符合小说自然而浪漫的气质的家乡面对山峦苍茫雪景中创作完作品,我更加坚信了书中述写的真实性。

开篇作者说“我是雨雪的拉熟人,雨雪看老了我,我要也把他们看老了”,我向往那种冰天雪地的生活,就像南方人向往看到一场真正的雪一样。作者以第一人称“我”(一位年过九十的鄂温克族最后一个酋长女人)讲述故事,故事的开端从一个少女开始,“我”既是讲故事的人也是故事里的主角也是进到读者心里的那个旁观的我。他们在冰雪世界里,生活在像伞一样的希楞柱里(希楞柱是他们搬迁后就会搭的简单易于居住易于拆迁的简易房子,他们套餐是砍上二三十根的落叶松杆,锯成两人高的样子,剥了皮,将一头削尖,让尖头朝向天空,汇集在一起,木杆的另一端戳在地上,均匀的散布开来,形成一个大的圆圈,外面覆盖上挡风御寒的围子,围子会根据季节变化,夏季多选用桦树皮,冬季多选用兽皮。顶尖是留有一个小孔的,便于火塘排烟,同时也可以透过这个小孔看天上的星星),围着火塘做活计,以放养驯鹿为生,以捕猎为生,捕猎到动物时会一起分食,围着篝火唱歌跳舞,驯鹿找不到食物的时候需要搬迁,需要永不熄灭的火,火也是他们永远跳动的心。

拿起书的那个夜晚当孩子们在和Mr L玩闹我看到作者说“布苏的火里没有阳光和月亮,那样的火又怎么能让人的心和眼睛明亮呢?”(布苏是最后这些游牧人搬迁到山下的定居的地方)本来站在一边认真看书的我,雀跃的要跟他们分享这句话,多美的景象呀,在大自然赐予的光亮中,点燃心中的篝火,单纯而简单的生活,大家围在篝火边吃肉喝酒谈笑跳舞唱歌,火光跳动,跳动的火焰映在每个人的眼睛里,那是一种豁达的自由的生命的跳动。

我怀着无限的好奇,开始查阅一些不懂的地方。

他们以乌力楞为部落单元,每个乌力楞都有个族长(乌力楞是鄂温克族的传统社会单位,以血缘为纽带的社会公社,就是有血缘关系的聚集生活在一起),也就是尼都萨满,他们对尼都萨满的依赖和信任度非常高,就像是他们的神一样。有喜事或者丧事,他们都会请尼都萨满跳神,但是书中多数提到的尼都萨满最强的地方是能救死扶伤驱走邪恶。尼都萨满跳神时会用上神衣神帽神裤神裙披肩神鼓,而每一次有被救活的人就会有代替去死的,“我”的初记忆就是生病的姐姐被尼都萨满跳神救活后,死掉了一只驯鹿崽。这是埋下的一个毫无觉察的隐线,后面“我”的弟媳妮浩成为萨满后,便印证了这个悲剧,每救活一个人就会死掉一个自己的孩子,唯一一个例外就是担心自己逃不掉这个魔咒的孩子没有死,但是逃离了父母身边。某种意义上说,一个魔咒也是一个生存的真理,打破了自然的平衡就需要向自然献祭。如果过度的向自然索取,不遵循自然的生存规律最后会自食恶果。这或许是用一个凄美的魔咒给我们以警示。

慢慢的被书中游牧人顽强的生存技能所震撼,被他们求生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自由宁静力量所感染。

男人打猎,女人常有的活计:熟皮子、熏肉感、做桦皮篓、桦皮船、缝狍皮靴子和手套、缝裙子、织兽皮衫、烙格列巴饼,挤驯鹿奶,做鞍桥,割鹿茸角、用果酱染手帕。她们会把柳树皮被风吹得柔软的时候剥下来,在火上面轻轻烧燎撕成细丝,在腿上反复揉搓,带他们蓬松晾干后储存起来作为女人的卫生棉。

他们喝桦树汁,“我”的母亲喜欢喝桦树汁胜过鹿茸奶。他们会选择粗心均匀的表皮光滑的白桦树,在桦树皮厚实的地方从上往下先划一道口子再用到横切上头,绕树一周,再横切下面,这样顺利的揭下一块桦树皮,将桦树皮在火上微微烤一下,待树皮边柔软后,用桦树皮做桶、盒子。还可以做船,做船的桦树皮,需要大张的,还需要先在大铁锅里煮一下,沥干水后才可以做。桦树船他们称作佳乌,佳乌是用松木做船的骨架,用桦树皮包在他身上,用红松的根须当线,把线头连缀在一起,用松树油和桦树油混合一起熬成胶,填在缝隙里。

因为一场大雪,他们的驯鹿找不到吃的,他们在铺天盖地的大雪中南迁,为了不被活活饿死,他们在额尔古纳河用冰钎凿开冰面捕鱼吃。他们善于捕猎,他们信神。玛鲁神(十二种神偶)是他们生活中非常尊敬的神。他们相信庇护好神,神也会保佑他们。在搬迁的时候,一只白色的被称作玛鲁王的公驯鹿驮着神像走在最前面,一只灰色的驯鹿驮着用桦皮桶装着的火种走在最后面。

如果他们捕到熊或者堪达罕(森林中最大的动物,大的有四五百斤重)会在乌力楞分食肉食,先去祭玛鲁神。首先是头挂在尼都萨满希楞柱前搭的三角棚上,头的放置方向是很讲究的,要朝向搬迁的方向。食管,肝和肺放在神前,从右端开始铺上树条,再铺上皮子。第二天等待你都萨满将动物的心血涂在神的嘴上,切几片肥肉扔到火上,祭奠仪式才算结束。这时,游牧民们才开始聚集在一起分食心肝肺和肉,有很多也是直接生吃的。

他们常年与动物打交道,掌握了丰富的捕猎经验,会根据鹿和堪达罕喜欢吃盐的习性,在他们可能经常出没得地方,把地面挖出一尺来深,用木楔钻出一个个坑,把盐放进去,再把挖出的土赔上,是土地碱化,这样的地被称作碱场,喜欢吃盐的动物经过这里就会添盐,他们只需要隐蔽在碱场外的树林中就能打死动物。

频繁的搬迁中,他们有很多东西搬不走,他们就会用几个木盒子将东西存储起来,被称作“靠老宝”(盖靠老宝要选择四棵粗细相等、间距适中的松树,把树身的枝丫打掉,再截断树冠,以这四根自然书竖立的树干为柱子,在这四柱上搭上用松木杆铺成的底座和长方形的四框框子上盖上桦树皮,底部留一个开口,搬迁的时候,把平时闲置的和富余的东西放在里面,以备需要的时候来取。靠老宝从不上锁,即使不是本氏族的人,确实急需要东西,也可以完全自取,里面有一些急用的衣物、皮张、食品等),搬迁的途中他们还会做树号,为前来汇合的人提供方便。

他们依靠驯鹿为生,驯鹿是从他们的祖先开始放养驯鹿,它有着马一样的头,鹿一样的角,驴一样的身躯和牛一样的蹄子,性情温顺富有耐力,个头不大非常灵活,对他们来说,大自然里放养成长起来的驯鹿是灵兽一样存在。驯鹿一苔藓为食,浑身是宝,皮毛可以御寒,鹿茸角、鹿筋、鹿鞭、鹿心血、鹿胎是名贵药材,用这些可以和商贩换取一些生活用品。驯鹿不分雌性,都会长出茸角,到了每年的五月到七月鹿茸角生成的时候,他们就要用骨锯硬生生的割鹿茸角,被拴住的鹿茸疼的跳来跳去。到了每年的九月和十月,驯鹿发情的季节,为了防止驯鹿争偶发生激斗,他们还要阉割公鹿。

以自然为生的他们没有一般历史上的刀枪争夺,硝烟弥漫的生活生活,以部落群居的他们没有官场上尔虞我诈争斗,但是要接受自然的各种考验,不断有死亡是经常看到的事情。

“我”的姐姐因为在搬迁的途中在驯鹿上睡着了,掉到雪地里冻死了,“我”的父亲因为一场驯鹿瘟疫,让我们乌力楞的驯鹿体质越来越差,为了生计,父亲需要外出交换强壮的公驯鹿以获得强壮的驯鹿崽,在途中被雷电夺去了生命,“我”的母亲在篝火旁跳舞死去,“我”的第一个丈夫拉吉达在寻找驯鹿的途中因为太疲惫睡着冻死,第二个丈夫瓦罗加被黑母熊拍死,“我”的儿子安道尔被另外一个儿子维克特不小心被当做猎物用猎枪打死,维克特因为不小心打死了自己的兄弟,从此爱上了酗酒,随后因为酗酒过度而死。我的族人达西被狼吃得只剩下骨头,妮浩每次跳神后都会死掉一个孩子,一男一女未长大的孩子、一个肚子里还没有出世的孩子,一个逃离的孩子。伊芙妮因为肺结核病死,玛利亚病死,第二个达西(前面达西的孙子,为了纪念祖父)因忍受不了屈辱自杀,杰夫琳娜殉情,坤德被黑蜘蛛吓死等等,他们出生大同小异,但是死亡却是格式各样的走法。为了延续种族,两个人的结合也显得直接随意,不断有新生命的诞生也是很常见的。他们被迫看淡了生死,他们觉得人死后变成了天上的东西,变成了风。他们对于已经死去的大人选择风葬(选择四棵挺直相对大的树,将木杆横在枝丫上,形成一个四方平面,将尸体按照头北脚南的放着,再覆盖上树枝),没有存活下来的孩子则用白布装着扔在向阳的山坡上。

然而时间推移到文革时期,为了“文明礼貌的社会主义新猎民”最后一个鄂温克族被迫搬迁到了山下的激流乡定居,而吃惯了苔藓习惯了放养的驯鹿被圈养的不适,导致大批驯鹿死去,而习惯了睡觉时能抬头看到星星,听到风声,满眼看到的是山峦溪流、花朵飞鸟的人们对于山下的生活也是无法适应的,他们有些带着驯鹿回到了山上。

年轻的人们会往返于山上和山下,他们喜欢享受山上的清新自然,却又会厌烦山上的寂寞和与外界隔断的不方便于是他们从山上回到山下,但是便利的城市有车水马龙,人流喧嚣,灰尘漫飞,让他们又忍受不了,他们又从上下回到山上。

让我想到曾经有一个人对于农村和城市生活的困惑“我明明很厌恶那座偏僻又贫穷的小城,却又好眷恋那里的日月星光。我明明很喜欢大城市的繁华便利,却没有任何吃喝玩乐的兴致。我好像在哪都不快乐,又不想不敢让任何人知道我的苦楚”,现实复杂的社会,反而会让很多人没有角色认同感,想要倾诉发现别人比你更要倾诉,这样的矛盾好像是普遍存在的。

当我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忍不住看了迟子建老师说的写这本书的目的,希望在文明的进程中,对这样崇拜自然的名族,对没有文字的名族能有更多的包容,把他们的文化看做活化石一样的保护起来。对于我而言,当作者把这样一个具有浓厚的名族文化特点的驯鹿文化、狩猎文化、萨满教文化呈现在我们面前时,他们的文化已经深深的印在了我的心灵深处。那份宁静的力量将化作我抵御尘世喧嚣、失意沮丧与焦虑不安的屏障,那份弥漫在大兴安岭深处的自然浪漫便成了我此刻真切的向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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