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裁判有感

因公司项目工单延期等各种原因,领导要进行相关部门扣KPI,作为公司监督部门要在理清楚过程的同时,对涉及的五个部门进行责任划分,期间有感如下:

作为裁判,如何正确的判断一件事呢?如何公正公平公开的完成呢?

抓住需要判断事情的重点,虽然一件事情的发生有很多事情的积累,往往在判决此事时,主线会随着挖掘出来的问题偏离,这样是不对的。比如在判断工单逾期问题上要追究责任,节点责任部门会说因为前端安装人员没有把问题及时描述清楚导致延期,或者是相同问题去查看时就是没有停机但是后面又出现了,公说公有理 婆说婆有理。但是就现在工单逾期问题,总要有个责任人,就像是压死骆驼的最后稻草,虽说不是最后稻草的全部责任,但是就事论事,需要最后稻草担责。虽说这个例子不是很恰当。

就事论事,四个字虽然很难做到,但是裁判必须就事论事。若是将延展开来的事件都作为判决的依据,那么情感会占据主导地位,判决的公正性就会收到影响;后期别人照样学样,那么处理事情会越来越难。

如何保证公证?就事论事!但是这个社会是人情社会,人也非草木无情,不可一棒打死,那么在公正处理此事的基础上,对于弱势群体稍微的倾向也是可以的,但是这个度的把握却是门技术活。

人,归根究底是自私贪婪的,稍微的偏向也会导致事情走向的偏离;或者说是得寸进尺。法律制度的无情威严和人情关怀的温暖,张弛有度,方为完美。

道理是这个道理,但是处理的人不同,能力不同,得出的结果却大相径庭。所以说,不是所有的成功之路都是可以复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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