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3第三章近现代学前教育的实施(晚清时期)④

【蒙养院师资的培训】

《蒙养院章程》规定蒙养院的保姆由乳媪、节妇担任。于是训练乳媪、节妇成了晚清政府最初培养学前教育师资的重要途径。

训练的方式为:在育婴堂或敬节堂中选择出识字的妇女当教员。如堂内无识字的,则请识字老妇人入堂任教。

教材用“官编女教科书”。这些教科书除从外国家庭教育著作和初等小学识字教科书中选取内容外,还从《孝经》《四书》《列女传》《女诫》《女训》及《教书遗规》中选裁。

按照这些规定,蒙养院保姆的文化水平无疑很低。最多不过小学三年级的文化。同时他们还成了“三从四德”的模范和宣传者,这使得蒙养院的教育比较保守落后,为了提高师资水平,国内一些著名的公私立学前教育机构还派员去国外学习或聘请外国教师来当地培训学前教育师资。

【学前教育师资专业化的开启】

清末学前教育师资专业化始于1904年。武昌蒙养院附设了女子学堂。这是中国人自办的最早的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学校。

1907年,清政府出于形势所迫,从制度层面上推动了学前教育师资的专业化。其重要标志是颁布了《女子师范学堂章程》《女子小学堂章程》,传统中学校教育女禁终于破除。

1911年湖南开办全省女子师范,广东、北京等也陆续设立了保姆传习所。

1907年,顾倬编辑了《幼儿保育法》一书,该书参考了日本、德国等地的学前教育书籍。

【蒙养院制度的历史地位】

蒙养院制度是中国第一个公共学前教育制度,它的产生标志着中国学前教育完全由家庭负担的历史终结。朝着学前教育社会化的道路上迈出了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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