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蒙养院制度的实施
(一)蒙养院的兴办
1.湖北幼稚园的创办
1903年9月,中国第一所学前教育机构湖北幼稚园在武昌创办。湖北幼稚园创办之时,《奏定学堂章程》还没有颁布。创办者为时任湖广总督张之洞及湖北省抚巡端方。1904年《奏定学堂章程》颁布后,湖北幼稚园更名为武昌蒙养院,接着又改名为武昌模范初等小学蒙养院。
由于当时国内缺乏学前教育师资,湖北幼稚园在兴办之初聘请了户野美知惠等三名日本保姆(教师)负责办理。户野美知惠毕业于东京女子高等师范学校,是日本来华最早的幼儿工作者,任湖北幼稚园园长。1904年,户野美知惠拟定了《湖北幼稚园开办章程》(以下简称《开办章程》),对该园的办园宗旨、对象、课程以及设备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开办章程》的规定:湖北幼稚园因家庭教育不完善而设,以“专辅小儿自然智能、开导事理、涵养德性,以备小学堂之基础”为宗旨。招收“儿童未及学龄之年”即3至6岁的学前儿童。
办园的任务有三:“一、保全身体之健旺,体育发达基此;二、培养天赋之美材,智育发达基此;三、习惯善良之言行,德育发达基此”,也就是培养幼儿在德、智、体三方面均衡发展,为入小学打下良好的基础。幼稚园开设“行仪、训话、幼稚园语、日语、手技、唱歌、游嬉”等保育课程,每日保育时间为3小时,一周以18小时为准。幼稚园内有开诱室、训话室、游戏室、图书玩具室、游嬉场、保姆助教休息室,看管小儿仆妇室、游戏亭、会计办公室、宾客室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