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那么多时间能把《追忆似水年华》七大卷一口气读完。但没关系,依旧为它写些零碎的文字,边看边写。像很多事一样,可以未完成。
刚开始看,非常不理解这个多愁善感的小男孩。翻来覆去睡不着的场面,翻译过来写了三十多页,买牛奶写了十几页,第二部中从遇到阿尔蒂贝娜到被正式介绍给她,竟写了七十多页!世间竟有如此敏感纠结之人,甚至有时会随他的思路越跑越远然后睡着。他很有耐心地向我们解释某种事物、某种情感,却常使我们愈来愈糊涂。这细腻到让人不忍触及,这繁复到曲高和寡,书中所写已然如斯让人心疼,现实中作者又该是怎样忧郁、敏感!仿佛看到坐在黑暗里的他沉默、忧郁、好像在说话。但是我与他文字的共鸣在:我们对当下的知觉往往最少,沉湎过去和企盼未来却往往失去现在,他让我们反思对事物的体察。
第一卷 《在斯万家那边》(李恒基徐继增译)
这本主要分成两条线:斯万家和盖尔芒特家。作为一个半上流人士,主人公非常向往这两个地方。由机缘成为斯万家的座上客、跻身于盖尔芒特家的沙龙中。因对文学的热爱,因贝戈特与少女吉尔贝特开始了年少的爱情纠葛。也写了斯万对奥黛特爱情的顽疾,好几年光阴后却发现自己对她“并不喜欢也并不一路”。
这部最动人的莫过于爱情描写。书中说,“自己所爱的人在自己不在场或不能去的地方消受快乐,对他来说是一件烦恼苦闷的事。”其实,这样的烦恼苦闷并不专属爱情,小时候父母不肯带我们前往某个地方时我们的依恋,上学后要好的同学得到机会去我们早就向往的所在而自己却不能前往时,都会有这种情绪。普鲁斯特是值得细细咀嚼的。
书中对天气的描写也很有韵味,写下雨是这样的:“窗户上好像有什么东西碰了一下,接着又像有人从楼上的窗子里撒下一把沙子,簌簌地往下落,后来这落下的声音扩散开去,规整得有板有眼,变成了潺潺的水声,琤琤淙淙地响起来,像音乐一般,散成无数小点。”如若不是对生活有极为细致的体悟,何来如此精妙的感受?他给予我们的是无数迷人的瞬间,让我们重拾感受周遭事物的感官,以暂别这忙碌的、拥堵的、阻塞的仓促征程。如朱光潜先生所说,慢慢走,欣赏啊。
他写莱奥妮姨妈的生活:“生活就这样日复一日的过,天天如此,可我们还是故作轻蔑和深情地把这种日子称为‘我的小日子’”。那样单调,说的不正是我们吗?太忙碌太匆匆、所以难得的假期和友人出门吃一顿看似悠闲的饭,边吃还不忘拍张照上传朋友圈,收获许多“艳羡”后继续日复一日,却不是真正的享受和惬意。我一直认为相机是对美景和美食最大的辜负,它剥夺了我们身体心灵对事物最直接的感受,以中介的身份主宰了“悠闲”的小日子。
本书最重要的该是回忆,记忆与现实重叠,而在现实中寻找记忆中的图景又是何等矛盾,一切流逝的,和岁月一样,唯有深深叹息。
第二卷 《在花季少女倩影下》(徐和瑾译)
看完第二本,我感觉,故事情节已经不那么重要,不必刻意记住,因为故事很自然地蔓延,虽晦涩、纷乱、长句多,却让人觉得真实,只因生活本身就无比杂芜。
文学关涉很多,但首先关涉的该是自己,他善用孤独,当他无比焦虑甚至绝望(我们知道主人公重度失眠,他常常睡好几十页才睡着,甚至发现梦的“秘密”:灭绝和重生),写作就会给他带来平静,这平静会转移到我们读者身上,当然有时也会让我感到焦虑,也许这就是情绪的感染力。主人公不介意展现自己的拖延症、失眠症、恋母情结、起床困难症、多情症(如果花心是种病)、重色轻友、小心机(玩游戏时故意青睐所爱的女孩)……如果一个作者不介意把自己的缺点诉诸文字,那么他是真正懂得和自己对话。同时,他也写自己和外婆有趣的敲三下墙壁的交流方式、也写对英国山楂花的喜爱并把它视为心中所爱的象征。只有和自己对话,读者才会感同身受。也就是,只有忘记读者甚至忘记自己,才能沉淀。
我们少有像作者那么敏感,但对于记忆、对于流逝的岁月,会发现舍不得扔掉的东西愈来愈多,尽管它们被束之高阁,可负载的记忆愈来愈多、愈来愈模糊。所谓想起,其实是曾经已忘记……
第三卷 《盖尔芒特家那边》(潘丽珍许渊冲译)
花了半本书描写上流社会的社交生态和德雷福斯事件,真大开眼界,百科全书式的记录!这里提到一种“盖尔芒特精神”,做贵族这么累这么假,还是平凡点好。这种精神指圣日耳曼区最核心的贵族社交圈里盖尔芒特式的待人接物的一种行事风度,比如,盖尔芒特公爵夫人爱以尖酸刻薄为聪明智慧,盖尔芒特公爵的粗鲁、俗气,圣卢的挥霍无度、盲目痴情等。可见,优雅未必就附着在那些通常被认为优雅的人身上。相反,我们或许在菜场的某个角落看到一个捧书而读的孩子专注的目光,我们会发现优雅与他同在。
这部提到了外婆生病我们搬家到后面的外婆去世。主人公的种种表现像现在的我们,老人状况不好的时候,我们会过分关心他们,当他们稍稍健康一些,我们就会采取一种冷漠态度,将他们放在所有人的后面,放在无足轻重的位置。养老院那些无助孤单的老人是最好的证明。对亲人应该是细水长流的爱,而不是偶尔波涛汹涌,这会让他们招架不住,也不是真正的关心。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