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清廉之犁深耕基层治理新图景

近日,新修订的《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犹如一场及时雨浸润广袤乡村,为乡村振兴注入清正之气。农村基层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更是国家治理的“毛细血管”,唯有以刀刃向内的勇气翻新治理土壤、以制度阳光驱散腐败阴霾、以教育雨露滋养廉洁根系,方能真正让农村沃土焕发生机活力。

翻土杀虫除积弊,严查严治净化队伍生态。《规定》以“零容忍”姿态亮剑基层腐败,如同春耕前深翻土地、清除杂草害虫。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土地流转等领域,《规定》划出红线、明确禁区,通过“拉网式”排查、“靶向式”整治,让“微腐败”无所遁形。这种高压态势的持续,既清除了侵蚀群众利益的“蛀虫”,更以儆效尤形成震慑,让“蝇贪蚁腐”在阳光下无处藏身。

阳光普照固根基,制度篱笆扎紧权力笼子。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监督是规范权力运行的关键。过去,部分农村地区权力运行不透明,监督机制不完善,导致基层权力任性。《规定》对农村基层干部选育管用、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农村党务、村务、财务多维度接受监督等工作进行再次明确,让农村基层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雾里看花”变为“一目了然”,让村民充分参与到村务决策中来,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将监督触角延伸至田间地头,用刚性约束为基层治理装上“安全阀”。

施肥育苗壮筋骨,学习教育唤醒初心使命。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而执行的关键在人。农村基层干部想要更好地为广大农民群众服务、推动农村发展,就需要不断提升自身素质。《规定》要求加强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培训,经常性开展纪律教育和法治培训,强化警示教育,让干部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时刻保持警醒,从他人的错误中吸取教训,避免重蹈覆辙。同时建立容错纠错与跟踪回访机制,防范和纠正对农村基层干部问责泛化、简单化等问题,引导受到处理的农村基层干部正确认识错误,重新回到为人民服务的正轨上来,从“有错”向“有为”转变。这种“严管厚爱”的辩证思维,既敲响警钟又传递温度,帮助干部卸下包袱轻装前行。

当每名基层干部都能成为清廉种子的播撒者,当每个村级组织都化作清风正气的涵养地,乡村振兴的参天大树必将根深叶茂、生机盎然。相信在《规定》的护航下,农村这片沃土必将以焕然一新的姿态,培育出新时代更加壮美的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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