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美〕简·尼尔森著,玉冰译《正面管教》第四章《重新看待不良行为》读书笔记:
1.当我们重新来看待不良行为,不再把责任感等同于责难或羞辱时,其结果对孩子和大人就都是令人鼓舞的。
2.所谓不良行为无非是缺乏知识(或意识)的行为,缺乏有效技能的行为,以及发展适宜性行为、因失望而产生的行为——或是因为一个偶然事件导致我们转向受“原始脑”操纵的行为。
3.错误目的,是因为这些目的建立在该怎样获得归属感和价值感的错误观念之上。
4.四种错误观念和错误行为目的:1.寻求过度关注——错误观念:只有在得到你的关注时,我才有归属感。2.寻求权力——错误观念:只有当我说了算或至少不能由你对我发号施令时,我才有归属感。3.报复——错误观念:我得不到归属,但我至少能让你同样受到伤害。4.自暴自弃——错误观念:不可能有所归属。我放弃。
5.孩子们的行为是以自己认为真实的东西为基础,而不是以事实为基础的。
6.我知道你不相信你能;但我知道你能;而且我愿意尽我一切所能帮助你成功。
7.当大人以和善、坚定、尊严,尊重相待,与孩子共同解决问题的时候,十几岁的孩子通常在20岁以后会重归父母的价值观,而且会学到脱离大人的监管之后所必需的更多的重要人生技能。
读书感悟:
孩子出现不良行为,很多人都会去责备孩子,觉得都是孩子的问题,而没有想到我们作为父母要去承担责任。当我们有了这种意识,我们就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能成为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人,才能影响孩子使之也成为一个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人。其实孩子采取不良行为的真实目的就是为了获得归属感和价值感。其实仔细想想,为何孩子会在课堂上去做小动作等,可能是他上课听不懂,他找不到归属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