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大人看的书叫字书,小人看的连环画叫娃儿书。那时候记忆最深刻的地方,莫过于县城的租书店了。租书店就是看娃儿书的所在。
县城里的租书店有三家,临街,面积都在20平米左右。店堂的格局也相似,中央安放几排矮小的长条板凳,三面墙上则挂满了小人儿——连环画的封面:李向阳,小张嘎,猛张飞,赵子龙,猪八戒,孙悟空,七仙女,阿凡提---古的、今的、舞刀的、弄棒的、骑马的驾云的,两个眼睛硬是不够用。说起来一本娃儿书才卖两角钱左右,但那时零花钱少,五分钱算小康,一角钱就是大款,一分钱看两本书,在那个钱特别值钱的时代,毫不起眼的租书店就像想一想就会流口水的糖果,吸引着如饥似渴的孩子们。
正是在租书店,刚刚识得大小多少、上下左右的我,开始了最初的阅读。
东张西望,一分钱的硬币捏了又捏,攥了又攥,这山望了望那山,终于痛下决心锁定两本。先用钱换两个纸牌,看完一本,再用纸牌去取下一本。刚开始最喜欢看打仗的书,如《平原枪声》,《敌后武工队》之类,后来是童话和神话,再后来才是历史才是外国的故事。书中的人物,除了李向阳、魏强以及双枪老太婆那样的神枪手,我最喜欢有络腮胡子、性格豪爽、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猛将,如《水浒》中的李逵,《三国》里的张飞。听说常常刮脸胡子长得快,我就偷偷用父亲的剃须刀刮腮帮子,希望长成张飞般威猛的模样。最讨厌的是叛徒和奸臣,还有人妖不分、婆婆妈妈的唐僧。
拿到喜爱的书,就该慢慢地、细细地、翻来覆去地品味了,生怕看不够本。双手捧着书,埋了头,每一个人物的动作表情以及书页下方的文字都不会放过,不认识的字就问比我大的孩子,大孩子不认识就问店主,看懂了才翻面。店主很精,稍厚点的书就会分成两半,在封面上注明上下两册,一本变成了两本。除了尽量看久些,我们也学会了耍滑,乘店主没注意,与旁边相熟的伙伴互换,一分钱变成了两分钱。后来才知道,店主的后脑勺上都长得有眼睛,人家早就看见了,只是睁只眼闭只眼而已。
也有没钱的时候,跑去蹭书看,家乡话叫看“欺头”——占便宜的意思。比如张三在看书,你可以站在他身后,有时还可以坐在他身旁,一起看,只要本人不反对,店主便不干涉。相比自己捧一本书,“欺头”就不那么好看了,弯了腰站在后面,或者歪了脖子坐在旁边,时间长了浑身僵硬都不说,最难受是阅读速度不一致,快了,慢了,你说了不算。我喜欢慢慢看,还来不及看下方的文字,人家翻面了。不敢多嘴,忍着,继续看。实在忍不住了冒一句“翻慢点”,人家不翻书了,翻白眼。也有比我看书还慢的,得耐着性子候着。没钱,自然没脾气。
就这样,我不知不觉认识了很多字,不光学习成绩好,还装了一肚子故事。小小年纪,见多识广,我妈对此特别欣慰,给零花钱时也慷慨了许多。一来二去,喜欢看的书看完了看不喜欢的,不喜欢看的也变成了喜欢看的,直到三家租书店的书全部看完。到小学四年级,我已经不大看娃儿书,改看字书了。那时县城有了青少年之家,可以免费阅读。我读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是《小马倌和大皮靴叔叔》,后来又读了《林海雪原》,《红岩》等当时的名著。说来有趣,也许看惯了图文并茂的娃儿书,读字书时无论环境还是人物,都会在脑海里化为生动的图像,甚至会感觉到雪的冰凉,闻到花的芳香,这就进一步激发了我的阅读兴趣。上初一时,我已经读完了四大古典名著,还读了不少《中华活页文选》。改革开放后书多了,阅读兴趣更加广泛。在阅读的过程渐渐意识到,要想身居县城放眼世界,唯有多读书,读好书。同时,按照读小人书的习惯,要慢,要嚼烂,免得浪费时间。
上世纪80年代,仅有初中学历的我成了县电台记者。就像当初看娃儿书一样,我采访时从不忙慌慌提问,而是先观察人物和环境,特别注意容易被忽略的细节,然后拉家常,最后核实数据。写作同样深受小人书的影响,不喜欢形容,爱写动作,尽量写得生动活泼些。于是,同行眼里的“豆腐干”,常常变成有血有肉的人物通讯。我不仅在各级报刊、电台发表了数百件作品,还多次荣获全国、省市级奖项。
如今,县城里已经看不到租书店了,当年的娃儿书也成了珍贵的收藏品,品相好一点的,一本竟然高达数万元。但在我看来,娃儿书的价值是不可以用金钱衡量的,因为她是一代人的精神食粮,是无数幼苗得以长成大树的土壤。
我没有收藏的爱好,但心中一直珍藏着许许多多娃儿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