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找到想做的事-认知法则-公式1

支撑自我认知法则的三大支柱:

1、喜欢的事

2、擅长的事

3、重要的事

公式一:喜欢的事*擅长的事=想做的事

很多时候,我们认为喜欢的事=想做的事,其实并不是。喜欢的事是自己有热情的领域,有以下特征:

1、感到有兴趣,并想进一步了解

2、只要做与之相关的事就觉得很有趣,会想这真的会成为我的职业吗?

3、为什么、怎么办此类问题不断涌现。

感兴趣、想做与之相关的事、能激发自己热情的领域被称之为喜欢的事。

擅长的事,是指自然而然就比别人做的好,做起来不觉得痛苦,令人心情舒畅的事情。

擅长的事有以下特征:

1、做的时候很开心

2、不刻意努力也能无意识的做好

3、因为没有压力所以容易投入

4、做的时候感觉是在做自己

5、即使不是工作,平时也很自然的在做

喜欢的事和擅长的事情的差别:

1、擅长的事是天生就会的,而知识和技能事后天学习掌握的;

2、只要学会使用擅长的事,就能应用到任何工作中,而技能和知识只能用到特定的工作场景中。

两者中更重要的是擅长的事。

技能和知识是为了实现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手段。被技能和知识束缚,会变得越来越不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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