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天,此时窗外是中雨滴落在铁皮的声音,不会大得到让人担忧会水浸街,也不会小得让出门的人觉得烦躁到“这雨还不如不下!”。如果换做还是在家的我一定会选择关掉所有电子产品,反锁上我房间的门,悄悄地拿出已经“很古董”的里面有我百听不厌的歌曲的随身听,窝在薄薄的被窝里,身体放松,思绪随音调走,或许我还会想起关于在老家和一些人发生的一些事情。
此刻的我,终于连上了我的蓝牙耳机,终于可以只让我喜欢的歌进入我的两只耳朵。嗐,真的是太不容易了,因为之前电脑不知道为什么更新不了,声音设备出了问题,让我所有的耳机都连接不了,只能外放,外放并不适合我这种喜欢胡思乱想的人。曾在朋友圈看到分享歌曲的文案“一副耳机,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是一个在香港读书的朋友当时的心情吧,孤身留学的心情。
而现在的我也沉浸在我的世界里,听着Robbie Williams的《better man》,应情应景吧。当初把这首歌加入自己的歌单是在窥视了明恋对象C的歌单之后,想要通过和他听一样的歌去体会其中的歌词表达出来的感情去与他共情,从而了解他。这首歌,在我喜欢C的2年里,最夸张的时候我把它循环到凌晨2点,英语不好的我甚至搜资源去学习唱这首歌。而到最后发现,这首歌只不过是C与其前任共同喜欢的一首歌而已。
其实从小到大,我好像并没有喜欢听歌,也不喜欢唱歌。虽然小时候喜欢静静地蹲在角落里翻旧书看,应该配上令人心安的歌曲,但没有。小学时,也有音乐课,但是你懂的,连小学也内卷的学校会把音乐课改成主科的课。我记得直到五年级下学期,因为音乐课也会有结课打分,所以,我们终于见到了我们学校唯一的一个音乐老师。结课打分形式为,一个人或两个人一组,在音乐书上挑一首你们要上讲台的歌,老师弹曲伴奏。当时的我只是一个对上台唱歌毫无兴趣的书呆子,不知而有些惶恐,转而去助我当时的同伴兼好朋友,并拜托她要和我一组呀。我们俩选了一首很活泼的歌《蓝精灵》。尽管当时我俩在上台唱之前已经练唱了很多遍,可当时的我俩好像和音乐老师是陌生人,她弹她的,我俩唱我俩的,结果就是很尴尬。这种尴尬给羞于外向表达的我造成了更大的影响,是更不喜欢唱歌,连歌名都不想提起。
直到初中的时候,我的好闺蜜们谈了恋爱,也常常与我这个旁观者分享她们恋爱中患得患失的心情。某天,我的一个闺蜜给我分享了当时烂大街的弦子的《心痛2009》。我记得为了与我那失恋的闺蜜感同身受,我在我嫂子的手机里下载了这首歌,还跟风了当时的抄歌词。在繁星下,拿着手机跟着歌声对着歌词竟然唱了起来。我哥看到我唱歌还挖苦我说“哎哟,想不到你也有音乐天赋。”但,当时的我听不得这种说法,便停止了。这是我一次主动自愿地走到音乐世界中去。自此以后我也开始了偶尔在看书的时候听歌,而且我不会因为听着歌就看不进书去。
我也仍记得我第二次主动学唱的歌是陈奕迅的《十年》,也是在初中。我相信你们知道这首歌是关于爱情的,但我知道这首歌是从我姐的书本上,她抄下来。当时她跟我说,这首歌是关于友谊的,因为她那时初三了,是要和同学分别的时候了。那天晚上,我俩在我俩的房间里,她教我学唱了这首歌。
自此的很多年里,我也没有听过歌,更没有主动唱起歌,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者就那三分钟热度吧。直到大学二年级,我喜欢上了C,这歌闷骚的男生,有天跟我说他喜欢听歌。于是我这个傻不拉几的女生去下载了音乐软件,开始了听歌。后来即使不喜欢他了,我也因为有些歌在我兼职的路上陪伴了我而没有忘记掉这些歌,打败了自己的三分钟热度,让它们融入我的生活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