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的简媜是个将散文写得如诗一般惊心动魄的作家。她将女作家惯有的清丽婉约与一种瑰伟卓荤,磅礴丰沛的张扬的生命力结合在一起,形成自己独具魅力的风格。
例如她写她的姆妈(奶奶):
我是她胸襟上的丝绣帕,髻上的红彩花,岁月里碾过的茅茨土房里忽然照见的一只乳燕。
一连三个比喻,前两句相似,都是讲姆妈视长孙女有如乡间妇人难得的饰品,万般宝爱,意象本已十分出色。第三句神来之笔,突然化静为动,由短及长,又夹杂以动词造成语法的参差,在各个面相上都与前两句有别,但仍能以一种欣喜,珍爱的情感,将三个句子统一规律的序列。有了出乎意料的第三个譬喻,整个句子就如完晴之龙凌空而来,任谁都会引发情思。
天才的诗人,评论家T.S.艾略特说过:诗人不应该致力于表现什么个性,而只应该表现寻常的感情,他只是一个工具,寻常的印象和经验在这个工具里以种种特别的,意想不到的方式结合。这意思明明白白:诗人的任务是造语,而非寻情。
刚才所举简媜的例子即是:她那句话里的感情不过是人世间最最简单的舐犊之情罢了,难得之处在于以“特别的,意想不到”的画面和音乐(节律)结合着来呈现,给读者带来强烈的审美体验。简媜写的虽是散文,但诗意浓郁,原因也正在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