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的傻女孩晴晴又惹祸了。昨天下雨,二年级的小朋友买的一把新奇的新伞,被她偷偷玩了一下午,楼上的所有老师及部分同学都知道是她爸爸给她新买的,她也是这样告诉我的。
一把伞,正好下雨,怎么可以不相信呢?只是在心里想了想她爸爸挺潮的,买个这样的的潮伞。
这把伞被她据为己有,直到二年级的女孩放学才知道伞丢了。问了很多人,确定晴晴的所谓新伞就是人家丢的那把伞。
因为晴晴特殊的缘故,她不上延时课,所以她比其他学生早离校一个小时。后来她的爸爸把伞送回了学校。
这件伞的风波好像可以结束了 。
但是伞是找到了,人家一把新伞,被晴晴玩的脏兮兮不说,还给某个地方玩坏了。对方妈妈不愿意,给老师打电话,要求重新解决问题。
晴晴的爸爸还算个清亮人,知道自己的女儿什么样子,赔伞和赔钱都行。约好下午两点,学校见。赔了钱,至于其他的言语的不妥都可以视为不存在。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她上午放学又把二年级的拉杆书包拉走了,被老师及时发现,截留了回来,老师气不打一出来,尽是怨言怨语。对于这样的孩子有什么方法呢?
武力根本征服不了她,反而会增加她的病情,甚至会变本加厉的折腾;用狠话吓唬吓唬她吧,她也算经历了风吹雨打,冷嘲热讽的人了,已经属于麻木不仁的状态。
一下课,老师们议论最多的就是晴儿。因为她一直在惹事。
四年级的老师一下课就说:“晴儿把她班里学习最好的学生的书给画得乱七八糟。”另一个老师说:“要不是宋老师及时发现,不知道书还有影儿没有。”
事情是这这样的。上课前我去教室,跟学生一起说怎么订钉信报箱的事情,她拿着一本书和一支笔来了我们教室,直接坐在了,我给她指定的位置,我心里一阵窃喜,她已经慢慢得在懂我的教导。
我正准备去夸夸她的时候,要看看她拿的什么书,看见书皮上写的不是她的名字,再看年级是她班的书。我知道坏事了,她一定是拿别人的书。带她去她班里,让她还给人家。他们的老师正好在教室,我也看见她把书还给了同学,也就走开了。
看到她还书的情形那时候我心里忽然觉得她很可怜。想起一句话“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人都是有感觉的,有感情的,不管有多少傻,都会明白别人对他(她)的好,只是这样的人的感觉会来的慢一些,更慢一些。她拿着书和笔径直坐在我指定的位置,安静的坐下来,就是最好的诠释。
有一老师说:“宋老师你吵她不吵?”
我说:“不吵”
有一老师说:“全校就在宋老师这得脸了。”
有一老师说:“以后上课,就让她坐在六年级教室妥了。免得满校园乱跑。”
我只想说:我把她当成了一个不是正常人的人看了。
我觉得,人都是有“情”相通的,唯有“情”在,才能服人,也被人服。包括晴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