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打扮的干净一新,腆着饱饱的肚子,拖着一颗精心打理的躯体,走着迎向人群,虽然仍然是漫无目的。快速的穿越人群,走向地铁站,人类精华之所在!一路上,每个人都是尽可能的抹粉上油,穿上最靓的衣服,戴上最炫的首饰,匡上最high的耳麦。一路走过去,芳香一片,穿越人群是会让人醉在里面,原来我们社会已经这么繁荣,如此文明了。
恩,路边发现了什么。一个摇尾乞怜的生物。趴在路边,双眼布满血丝,整个蜷缩一团,好像只有出气,没有进气。带着香气与仙气的人们从旁经过,并不停留片刻,香气也并不减少一分一毫,带着作为高等智能生物的骄傲向着每个散发着情欲与食欲的场所狂奔。这个蜷曲路边的生物是我的同类吗?为什么我想到了流浪狗?同样的蜷缩,同样的一身黑,一身脏,同样的棕色眼眸。只是我们觉得流浪狗的眼神似乎更加哀怨一点。而流浪汉却是连狗都不如的,要是狗还会有那些爱狗的贵妇人停下来哀叹一番,为这只可怜的狗叹几句命途多舛,运气好,还有几根骨头。而作为流浪汉,对不起,只有厌恶。
有什么依据把他们归于人类这个范畴?不,不,他们不是人的同类,不可以称其为人。人不应该是吃吃,睡睡,然后是每天为进入上流社会,做人上人吗?不是得理不饶人,不是人争一口气佛受一柱香吗?这算是人吗?奄奄一息,摇尾乞怜,还收获不到一丝目光的停留。人不是都有朋友么,不是都有家人么,不是相亲相爱,每个人不都是急公好义,不是乐善好施的吗?这个流浪者不是人,不是人的类别,我也不知道它是哪个类别,也许该把他们归于蟑螂的同类,让人见之生厌,只想一脚踩死。伟大而又放眼世界都没有的人,把所谓的同类不知不觉分成不同的种类,而只有最"高"的那一级才有资格称之为人。只有最"高"的那一级才有资格去思考人生,才有资格去侈谈世界,侈谈人生活的意义。而其他不可称其为人。
哦,我不想做人,不想被归类于有着伟大,文明和自由的人类社会。也许我自己组成一个世界,我要给他个名字,恩,就叫泼皮狗。那里的成员,每一个都以自己是泼皮狗类为荣。以自己的一生黑,脏兮兮,邋遢为荣,鄙视那些人模狗样的生物,鄙视那些每天花枝招展,却又活的像狗一样的生物。鄙视像我这样隐如地铁人群,再普通不过的生物。我终究只能快步通过,而唯一安慰自己的解释是,流浪汉不属于人类,无所谓怜悯与哀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