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先看一个广泛性焦虑的案例。
阿芬,39岁,有一个6岁的女儿,目前在一家商贸公司担任部门经理。最近一年多来她担心自己在工作上无法集中精力。因为精力不济方面的原因,她在工作中犯过许多“灾难性”错误。她的主管建议她去医院检查。她去医院做了一个检查,发现自己没有注意力和记忆力方面的生理病变。
为了应对工作上的压力并确保工作效率,减少工作中可能的错误,她每天都会在大家上班前到办公室,提前做好当天的任务计划,因为她要确保自己工作中的每一步都是正确的。她在工作过程中经常感到焦虑,当她感到焦虑的时候往往不能摆脱焦虑,无法让自己集中精力。如果做事情的时候上司在她旁边,她会更加焦虑和担心,并认为上司会评价她的工作表现不好。
阿芬说,自己有75%的清醒时间会处于焦虑和担心中,除了担心自己的工作表现,她还担心其他一些问题,例如,担心孩子的健康幸福,以及她和男朋友的关系。在担心孩子方面,当孩子在邻居家玩,而她在一两个小时内没有听到孩子的声音时,她就会开始担心孩子是否受伤,甚至是否被拐卖了。此外,她还担心各种各样的小事情,约会时她会担心自己是否迟到等。
阿芬在做决定的时候总是犹豫不决,以至于她总是回避做决定,她常常会在最后一刻做出决定,而事后又会对这样的决定感到后悔,认为若思考时间充裕一些,自己才能做出明智的决定。
《精神障碍诊断与统计手册》对广泛性焦虑障碍色诊断要求:
·病程标准:至少持续6个月以上的时间,这些持续焦虑由诸多事件或活动引起。如果个体仅仅因为某个事情(如考试、就业、健康)引发焦虑,或者焦虑持续时间不到6个月,就不符合这条标准。
·严重程度标准:需要达到个体难以控制的程度,即个体无法控制自己的焦虑(通常表现为担心),如果个体可以通过转移注意力等方面加以控制,这种情况也不符合这条标准。
·症状标准:患者的担心或焦虑应当有如下6种具体表现中的3种以上,坐立不安或感到激动或紧张、容易疲倦、注意力难以集中或头脑一片空白、易被激怒、肌肉紧张、睡眠障碍。如果仅有个别症状表现,个体也就不符合这条标准。
·社会功能损害标准:这种焦虑、担心或躯体症状会引起临床意义上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及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排除标准:需要排除由于其他原因引发的焦虑,如某种物质(如滥用药物等)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如甲状腺功能亢进)。此外,还要排除其他精神障碍诊断的解释,也就是在精神疾病诊断中本诊断是最合适的诊断了,如果更适宜做出其他精神疾病诊断的话,就不能将患者诊断为广泛性焦虑障碍。
我们用阿芬的案例来解释上述诊断标准。
①从病程上看阿芬的焦虑(至少因为工作的焦虑)已经有2年多,达到持续6个月以上的标准;
②严重程度标准,文中已经明确提到“当她感到焦虑的时候往往不能摆脱焦虑”;
③症状标准方面,个案存在注意力难以集中、坐立不安两个症状,没有涉及其他方面症状如是否存在睡眠障碍、容易疲倦、肌肉紧张等症状;④社会功能损害标准,有75%的清醒时间处于焦虑和担心中,非常痛苦;
⑤焦虑也给她的工作带来了“灾难性”影响,工作效率下降,工作时间增加,领导在旁时无法集中精力做事,以及难以做出决定而造成消极后果等。综合上述标准考察结果,我们可以诊断阿芬存在广泛性焦虑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