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阴一阳谓之道,有法有情才是家。
——观《我不是药神》有感
自古以来,法与情就被放在一起比较:法大于情,或者情重于法?这部电影则体现了法与情的完美融合。
法,不是为一人定制,是用来规范大众的行为准则,是分辨是非曲直的工具。若是没有法,整个社会就没有规矩可言,自然会混乱不堪。
情,众生皆有情。亲情、友情、爱情、欲望、贪婪、正义或者慈悲,皆为人性七情六欲。
当法遇上情,到底应该怎样衡量呢?这就不得不说说阴阳了。
阴阳是什么呢?它是道家哲学,体现事物的统一、对立和互化。
其实,就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大自然的各种现象:天地、日月、昼夜、男女等等。
法与情,也是阴阳的一种。
遵循平衡之道。
故事的主人公程勇,第一次游离在道德边缘是为了什么?为了给年迈的父亲筹够做手术的钱,这是一份孝心。在这时,他心中情大于法。阴阳平衡被打破,阴盛阳衰,造就了他性格种疯狂的一面:一掷千金。
当他被迫结束销售违禁药品的时候,是为了什么?是为了让病友可以一直吃廉价药维持生命,为了让合作的伙伴避免牢狱之灾,为了自己能够继续照顾老人及孩子。这时,他心中更看重法,法大于情。阴阳平衡同样被打破,不同的是:阳盛阴衰,面对法律的制裁,他胆怯了:抽身于贩卖药品。
当程勇再一次销售违禁药品的时候,经过了良心和道德的挣扎。人命和违法,到底哪个更重要?他选择了人命,并且在后期自己贴钱为病友买药。这又是为了什么?是老吕的鲜血让程勇觉醒,是无数病友消瘦的身影让他醒悟,可是,更重要的是他内心那份善良。当看到他为此安排好儿子出国之后,我们就明了:这时,他心中的阴阳趋于平衡。法与情已经融合了:会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可是也还是很坚定的继续救助病友。
当他接受法律的制裁的时候,他是平静的,因为在他的内心,不用再惶恐的面对警察也不用再自责的面对病友,他终于做到了伏法又重情。他真正找到了自己的救赎。
法与情的碰撞,会产生怎样的火花?电影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解答:法不容情,但法中有情。
虽然程勇被判刑,可是判决量刑较轻,并且减刑提前出狱,却也处处体现了平衡之道。
社会,在情之外,法更胜一筹。
家庭生活中又如何呢?
父母养育之恩,
夫妻相守之情,
子女陪伴之乐。
法与情又该如何达到阴阳平衡?
有人说“家,不是讲理的地方。”
也有人说“中国梦、幸福家、家风、家训,伴我成长。”
是的,每个家庭中也有很多无形的法,这便是彼此需要尊重的地方。
只是用心感受,才能体会一个有温度的家。
也许,家庭中
在法之外,情更胜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