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有威信的教师必定是一个乐业的人。
乐业,即以业为“乐”,乐就是享受、快乐,即能够享受职业生活,从中获得人生的快乐。乐业指向的并不只是职业本身,而是教师自身的生命状态,即一种从教师职业中获得生命的充实、和谐、完满的生命状态。乐业的根本是一种生命境界的提升。
乐业作为一种职业态度,指乐于从事教育职业。具体指教师乐于与学生分享知识、经验、智慧、情感,与学生共成长,共幸福。乐于教学;乐于育人;乐于和学生交往;乐于和同事进行业务合作;乐于和学生家长、相关的社会人员交往;乐于学习、反思和研究。
乐业作为一种职业体验, 即从教育这种职业中获得人生的乐趣。梁启超在《敬业与乐业》一文中认为 “敬业即是责任心,乐业即是趣味”。教师的职业趣味感使教师将教育职业当做生活的一部分, 发自内心地享受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其乐趣主要来源于:学生的发展;教育教学活动本身的乐趣;自身成长的喜悦。
教师的职业兴趣是教师在从事教师职业的活动中所表现出来的特殊个性倾向,它使教师对教育职业具有向往的倾向,乐于去从事这种职业,在此基础上产生愉悦的价值体验,只在当我们把这份工作当成一种乐趣,由此人生变得丰富的时候,我们才可能成为真正的好教师。这种“好”,不仅是道德意义上的“好”,更见教师生命状态的充实与完善。
乐业不是一种规定,而是一种修养, 一种扎根教师职业、用心从事教师职业、并且懂得创造、欣赏教师职业,感受教师职业欢乐的积极的生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