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著 Charlotte Mary Yonge
第二十五章 亨利七世 公元1485-1509
亨利﹒都铎一到伦敦就和贝丝夫人结了婚,这场婚姻把红玫瑰和白玫瑰两个家族统一起来,他的徽章就用一朵神奇的玫瑰来代表——那玫瑰一半红,一半白。他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上加盖了一个美丽的小礼拜堂,你们可以看到小礼拜堂上到处雕着这样的徽章,他打算把这里作为自己离世后的埋身之处。
他不是一个特别愉快的人,他拘谨、冷酷、无趣、非常小气、有些儿贪婪,不过,他倒是喜欢气派的表演,每逢有国家大事,就喜欢把宫廷上下都用金银两色的布盖起来,特别喜欢的马就用天鹅绒盖起来。谁也不特别在乎他,不过,因为玫瑰家族之间的连年战争,整个国家衰败不堪,因此没有人想去干涉他,人们只是抱怨他没有好好对待他本该好好对待的美丽妻子伊丽莎白,反而嫉妒她是国王的女儿。确实有一个人恨他恨得咬牙切齿,这人就是勃艮第公爵夫人(Duchess of Burgundy), 也就是爱德华四世和理查德三世的姐姐,前面曾经说过她大力鼓励印刷业。
她觉得仿佛被一个小气的暴发户占领了弟弟们的地位——就算亨利﹒都铎娶了她的侄女,在她看来似乎也不能让事情变得好一点儿。她还有一个侄子还活着,他是克拉伦斯公爵乔治留下的可怜孤儿,他的祖父就是“国王制造者”,他继承祖父的封号,叫做沃里克伯爵(Earl of Warwick),不过,他一向十分愚蠢,亨利七世害怕有人拥护他争夺王位,派人把他紧紧看住。
突然有一天,一个年轻人来到爱尔兰,假装是这位沃里克伯爵。他骗了很多爱尔兰人,都柏林市长真的把他带到圣帕特里克大教堂(St.Patrick’s Cathedral),给他加冕,称他为爱德华六世国王(King Edward the Sixth),接着,一个爱尔兰酋长背着他去参加宴会。他率领一些爱尔兰追随者和公爵夫人雇用的一些德国士兵来到英格兰;还有少数英格兰人也加入了他们的队伍。亨利和这个人在纽瓦克(Newark)附近一个叫做斯托克(Stoke)的村子交战,德国士兵和爱尔兰士兵被杀得一个不剩,他自己则做了俘虏。随后他坦白,他其实是一个糕点师傅的儿子,名叫兰伯特·西姆内尔(Lambert Simnel);结果证明,这个又穷又弱的小伙子只是按照别人的指使做让那些人满意的事,所以,国王把小伙子交给厨房,让他刷锅洗碗;看他在厨房里干得不错,后来又让他照顾猎鹰——人们过去常常养着猎鹰,带上它们去户外捕捉松鸡和苍鹭。
后来,一位年轻人在勃艮第公爵夫人的保护下出现了,这位年轻人说,他不是别人,就是可怜的小约克公爵理查德,在哥哥被谋杀的时候,他从伦敦塔里逃出来了。佛兰德斯(Flanders)的英格兰人说他是一个聪明、胆小的小伙子,名叫彼德(或珀金) ·沃贝克,是陶纳镇上的一个镇民的儿子;可是公爵夫人说服苏格兰国王詹姆斯四世(King James IV. Of Scotland)相信,他是金雀花王朝的正宗后裔。他来到爱丁堡(Edinburgh),娶了一位美丽的女子,她是国王的侄女。詹姆斯带着他率领一支军队来到英格兰,要他表明身份。可是没有人站在他这一边,苏格兰人也不再理睬他;于是詹姆斯把他送到爱尔兰,他去了康沃尔(Cornwall)。但是,他很快发现打仗无济于事,于是逃往新森林,在那里沦为俘虏。他被关进仓库,坦白自己其实叫做珀金·沃贝克(Perkin Warbeck),并非公爵,于是被关进伦敦塔。不过,他在那里和真正的沃里克伯爵(Earl of Warwick)交上了朋友,说服伯爵设法逃跑;可是计划败露了。亨利心想,只要这两个人中有任何一个人活着,他就别想有安稳日子过,于是将珀金吊死,而可怜、无辜的沃里克的爱德华则被斩首。
有人认为,亨利做这么残酷的事是有原因的,他发现只要有一个金雀花家族的人活着,那些外国国王们就觉得他的王位不安全,因此不愿意和他结亲家。他急不可待地要给自己的孩子举办盛大的婚礼,他想让自己的大女儿玛格利特(Margaret)嫁给苏格兰国王詹姆斯,以此维持同苏格兰的和平。至于大儿子威尔士王子亚瑟(Arthur, Prince of Wales)的婚事,他选定了亚拉贡国王和( King of Aragon)和卡斯提尔王后(Queen of Castille)的女儿凯瑟琳(Katharine),在两个孩子还都很小的时候,凯瑟琳就被带到了英格兰。亚瑟王子十八岁时去世了;亨利国王说,两个孩子还十分年幼,算不上真正结过婚,所以凯瑟琳最好嫁给他的二儿子亨利,不过,大家都知道,让一个男人和哥哥的遗孀结婚是绝对不合法的。真正的原因是,他不愿意放弃凯瑟琳带来的钱财珠宝。这件事吵了很多年,直到亨利国王自己去世也没有结果——他得了一场病,谁也没想到他就这样去了。没有人为他感到特别伤心,因为他对所有人都很严厉,还鼓励两位恶毒的法官让人们缴纳极不公道的费用,想方设法充实国王的宝库,同时自己中饱私囊,这两位法官一个叫达德利(Dudley),一个叫恩普森(Empson)。
在这段时期,许多变化悄然发生。大贵族们越来越穷,威风不再;乡绅和镇子上的头面人物对国家大事的影响则大得多。另外,处处可见人们在学习、在研究。除了拉丁语,人们还开始学习希腊语,这样就可以用希腊语阅读《新约全书》(New Testament)——使徒们正是用希腊语撰写的这本书。这使人们开始思考教堂、修道院在人人好战、个个杀敌的漫长而痛苦的时代中逐渐发展出来的一些邪恶的做法。
国王本人和他的一家都热爱学习,他的儿子亨利最为努力,如果哥哥还活着,他本打算做坎特伯雷大主教。
也是在这段时期里,人们发现了美洲,不过不是英格兰人发现的,是一个叫做克里斯多弗·哥伦布(Christopher Columbus)的意大利人,他坐船出海,那船是西班牙王后、也就是威尔士王妃凯瑟琳的妈妈借给他的。亨利险些儿就派出了哥伦布,他只是不想花这么多的钱。不过,他后来倒是派出了很多条船,结果发现了纽芬兰(Newfoundland)。亨利于1509年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