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想要生活幸福,需要具备以下因素。
·有良好的人际关系,得到别人的爱与尊敬;
·有独特的本领、技能,为他人带去独特价值;
·有自主选择的权力,能做自己想做的事情。
事情本身并不重要,我们只是在通过它获取另外一种乐趣,顺便把这件事给做了。在心理学上,这个方法叫作“动机转移”。
·我并不是在做跑步测试,我只是在玩追逐游戏;
·我并不是在写作业,我只是在挑战自己的速度;
·我并不是在洗衣服,我只是在活动自己的手脚;
·我并不是去见领导,我只是和一个普通人聊天;
·我并不是为老板做事,我只是为了提升自己。
既然动机可以转移,那我们就转得彻底些,让它变得更好玩。
为自己而做,通常是为了应对外部的压力和要求,为玩而做,则是为了应对重复、枯燥的事情。
为自己而做可以解放情绪,为玩而做可以解放注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