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en l was just a little gilr
我就接触了跑步
大概小学三四年级的时候
因为个子高被体育老师挑选进了学校田径队
一个年级四个班
每个班都会选四五个队员
作为校田径队运动员
因为训练
起得比其他同学早,走得比其他同学晚
陆陆续续有队员受不了选择退出
我们班原先的五个队员最后也只剩下我一个人
作为自个儿班仅剩的体育荣誉担当
没有选择地以校田径队短跑选手身份坚持到毕业
即使不用参加升学考试
就能闭着眼睛靠体育特长保送升学
上中学以后
开始沉迷于早恋与叛逆
荒废了特长
多年以后再捡起来
竟然把当初那个多跑一百米都会晕厥过去的百米冲刺短跑选手
活生生逼成了一个长跑爱好者
我跑马拉松的全部意义
就是要向全世界炫耀老娘跑过马拉松啊
曾自认为自己是个失败的人,是个轻言放弃的人。
上学的时候,功课不好就不想读了。工作的时候,稍受点委屈就想跳槽了。谈恋爱的时候,但凡闹别扭就想分手了。活了二十几年,庸庸碌碌,都没有一件拿得出手可以为之骄傲的事情。
人生似乎就在这种对外妥协,对内放弃的状态中蹉跎着。
平庸的人,仿佛在世间的存在感都会被降低,外界的精彩纷扰因为参与不进去,显得与已无关。自顾自的活,容易陷进萎靡不振的泥潭。
幸好,没有彻底放弃自己。幸好,又重新遇见跑步。
再开始跑步,只是为了减肥。因为生孩子,让自己胖出了二十几年来的新高度,不忍直视。
然而对于已经慵懒成性的人,要坚持一件不情愿的事情并不容易。要在炎热的夏日,寒冷的冬夜说服自己放弃凉爽的空调舒服的沙发走出门去,是件极其艰巨痛苦的事情。
每每打算放弃的时候,只要想一想,内在已经空洞无物了,不能再放任自己的外在不管。已经是个一事无成的loser,不能再容忍活成一个一事无成的胖loser。即使不喜欢不情愿不舒服,仍然要说服自己坚持下去。因为对于颓丧之人而言,那一丁点儿坚持,可能是你人生仅剩的尊严。
一开始,称磅上逐渐变小的数字是我的动力,后来,朋友的追逐是动力,再后来,习惯成自然已经享受其中。坚持就不再是件痛苦的事情,相反,与内心做较量的过程,甚是有趣。如村上叔所说:“坚持跑步的理由不过一丝半点,中断跑步的理由却足够装满一辆大型重载卡车。”坚持很难,放弃太容易,能与自己的内心较量斗争,说服自己战胜惰性,坚持完5公里、7公里、10公里,42.195公里,你就是巨人。
生而为人,不能总自顾自的苟且。终归要一些联系与社会互动。我能力有限,没有一技之长成为某个领域的佼佼者回馈社会,但我可以从改变提升自己做起,小小的坚持,亦能转化成大大的正能量,用自己实际行动潜移默化地影响身边人。谈不上功德无量,但至少已经竭尽所能发挥了自身仅有的价值。
所以。我可能没吃过米其林,没有穿过PRADA,没去过欧洲,没嫁个有钱的老公…但老娘跑过马拉松啊。
人活一世,平凡如你可以一辈子都默默无闻、平平庸庸,但无论如何、事大事小,总该有那么一件事情,因你的坚持而变得不平凡。
煲得一手好鸡汤
是作为家庭主妇的基本职业道德
古人有云,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但人们似乎越来越缺乏吃苦精神。
受“活在当下”价值观的影响,让原本就天性懒惰的人们更加趋利避害,本能的排斥一切让自己不舒服的事情。尤其是年轻一代的我们,从小被呵护宠溺,更是不愿吃一丁点儿苦,为了自己的舒适舒服甚至不惜把麻烦转嫁于他人。
诚然,人都有追求更加舒适惬意生活的权利,为此处心积虑费尽心思都无可厚非。但一味追求安逸只会让我们对生活失去热情,丧失斗志,变成一个无趣乏味麻木之人。
天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没有人在安乐舒适的环境下成就不凡。
画家们似乎都要经历磨难才能创作出旷世之作,作家们都得游历过大山大水才能写出扣人心弦的文字。
当然,如果你非说窝在沙发吃零食看电视是人生终极追求,我也无法反驳。毕竟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追求。
但。
我们存在的意义,应该不止于吃喝拉撒睡。生是本能,活是境界。我们该有点更高层次的追求去体现生命的价值。无论是谁,无论所处哪个阶层,都应该勇于踏出自己的舒适圈,去直面成长,去遇见更好的自己。
生活不会一直四平八稳舒适安逸。与其等到苦难找上门来才发现无力承受,不妨从现在开始就主动迎难而上,养成习惯有备无患。
从一些小事情开始,主动让自己“苦起来”,去读一本读不下去的书,去学一门学不进去的语言,或者选择直接了当的运动,让运动带来的酸爽疲劳,对意志进行简单粗暴的摧残。学会“自找苦吃”,灵魂自有升华。
安逸则平淡,平淡则无趣。想要变得精彩必然要主动去经历探索、尝试、挑战、坚持。所有这些行为统统有违舒适,但,唯有把这些统统都经历了,才不枉费生而为人的活过一回啊。
动起来吧,别怕苦,别怕累。培养适度的自虐倾向,有益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