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随手打开一个人的朝圣,看了封皮图片,一个老头在宽阔的广袤的道路上行走,拄着拐杖,步伐匆匆脚步坚定。打开看到了的介绍,一个再普通不过的退休老头,在酒厂干了一辈子销售工作,没有什么丰功伟绩,与同事关系也一般,退休欢送会都没有人为他开,与妻子结婚多年,早已同床异梦,没有共同语言。
收到一个早年同事的告别信,因为得了癌症,来信与哈罗德告别,哈罗德悲伤之余再三犹豫地写好回信,亲自送到邮箱的路上,由奎妮的人生想到自己的人生,捏着信封竟然怎么也投不进去邮筒。
就这样,错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走到加油站,受加油站女孩的启发,决定徒步横跨穿越英格兰去看奎妮,他坚信,奎妮会等到他,而他的这一举动会治好奎妮的病。
我在想,到底是什么样子的一种关系,能够让退休老头奋不顾身地徒步去看她?仅仅是同事关系么?他到底徒步走了多远?他那么大的年纪能过受得了么?最后奎妮的病怎么样了么?真的会变好么?
带着这些疑问,我翻开书看起来。
作者采取现实与回忆相结合的描写方式,完美地叙述了哈罗德从出生,父亲的不管不顾,母亲的离家出走,后来父亲与好多阿姨同居,到后来他认识莫琳,结婚,生孩子,培养孩子长大,俩人从相亲相爱变成冷漠无话。在徒步的过程中,他遇到了形形色色的人,很多人听到他的事情后,主动提供帮助。
哈罗德刚开始就是准备把信送到邮筒而已,结果开始了一场意想不到的长途跋涉。从准备出去投信到坚持徒步去看望奎妮,忘记带手机,穿着帆布鞋,没有专业的装备和准备,刚开始吃尽苦头,脚磨破了,腿疼了,关节不好使了,晒蜕皮了。一个很少出门的老头居然能过被一个加油站小女孩刺激后,坚定信念,坚持走下去,尤其是当他打电话给奎妮的疗养院打电话,看护告诉他,因为他要来,奎妮精神好多了,这正是他期待的,所以更加坚定了他走下去的决心。
看得很激动,虽然还没有看到结局。很想去徒步,什么都不用想,什么都不管,就使劲地走,走到哪儿算哪儿。但是转念一想,好像没有什么理由去徒步呀?可是徒步需要什么理由么?
文中很多时候,哈罗德和莫琳都在后悔,要是那会怎么样怎么选择就好了,其实,哈罗德的千里跋涉不仅是为了奎妮,更多的是为了他自己,是他穿越时空隧道的一场旅行,是一场痛快的心灵之旅吧,在意识到什么也改变不了的时候,走下去,不停地走下去。
像文中的哈罗德夫妇,很多时候我们都在为过去打翻的牛奶哭泣,或者为迷茫无知的未来担忧,而在这种后悔和担忧中晃晃度日。但是真正重要的是把握当下,每时每刻都活出自我,过好每一个当下。等我们年老回忆的时候,字典里没有后悔而已。
你敢不敢来一场没有理由的徒步?只为心中的信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