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地,阿南在城里租好房子,安排两个小女儿的入读学校,举家准备搬迁。
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处理家产田产一类了。家里在村头有个代销店,有个碾米厂,还有刚推的鱼塘,这些都是独家生意且正当盈利。阿南考虑再三,将代销店和碾米厂交给小弟;将鱼塘交给一个堂兄代耕,因推鱼塘时花费了一千多元,就约好只收取推塘本和鱼苗费八百元。谁能想到呢,这为以后的土地纠纷埋下隐患。其他的田产也一一交托给亲戚代耕。之后,阿南请了一辆大东风,一把锁将小洋房锁了,全家人在村里艳羡的眼光目送下,洗脚上田,浩浩荡荡到城里生活,从此远离故土。
在城里,大女儿嫁了个铁路工人,有了城里的身份,二女儿考上了大学,成为全村甚至全镇第一个大学生,三女儿考上了中专,两个小点的女儿在城里学校学习也名列前茅。不久,长子添了丁,那是阿南人生的高光时刻。
之后,阿南在城里盘了工会的餐厅,开了一个大饭店,儿子儿媳和大女儿负责店里的运营工作,生意兴隆,火爆时候,单是一天的营业额就达几千元。
日子啊,就在阿南家生意火爆,事事顺意中流逝了。很快地,子女户口因工作进入了城市,只留下阿南夫妇俩,他的水田经过调整,只剩下2.22亩,恰好就是推为鱼塘的地方。
再后来就是土地二轮承包,村里面考虑到方便缴纳公粮,就将阿南的2.22亩水田勾份到代耕的亲戚那里,由他家签了二轮承包合同,合同里写明人口包含了阿南夫妇,同村人当中也有好几户人家外出打工的,也是一样由代耕人签了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