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第七天,我又在凌晨三点十七分准时惊醒。
>枕边空荡,顾言离开时带走了所有痕迹,唯独忘了窗边的风铃。
>朋友们都说我该忘了他开始新生活,我也试过把他送的礼物全部捐掉。
>直到搬家那天,我在沙发缝里摸到一张泛黄的纸——
>是他十年前写的:“如果有一天你忘记爱我,请看看这个。”
>背面还有一行小字:“凌晨三点十七分,是我每天最想你的时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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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天。数字在黑暗中烙进意识,无需看钟,身体已自行报时。凌晨三点十七分。
腺体里肾上腺素那点冰冷的余烬还没完全散去,心跳在胸腔里撞得又重又空。林薇睁着眼,天花板模糊的轮廓是一团化不开的墨。她慢慢吸进一口夜的气味,凉的,滞重的,带着一丝若有若无的灰尘味道。
身边,另一只枕头平坦冰凉。顾言带走了所有东西,衣服、剃须刀、甚至阳台上那盆半死不活的绿萝,他常忘了浇水,临走时却记得端走。他像个最高明的清道夫,抹除自己存在过的一切证据。
除了窗边那串风铃。
铝合金管偶尔被夜风推搡,碰出极轻极清的一声“叮”,像一声小心翼翼、怕被听见的叹息。她没把它摘下来。不是留恋,她对自己说,是懒得。或者,是为了提醒自己一点什么。具体提醒什么,她说不清。
白天的时候,朋友们轮番上阵。夏雨揽着她的肩膀,声音放得又软又缓:“薇薇,都过去半年了,你得往前看。他顾言有什么好?值得你这么耗着自己?”另一个声音更干脆:“旧的不去新的不来,周末我组个局,介绍几个青年才俊给你,哪个不比顾言强?”
她听着,点头,扯出笑应付:“知道,正试着呢。”
她试了。把他送的围巾、手套、那些傻气的公仔,甚至那本他写满了批注的书,统统打包塞进了旧衣回收箱。动作利落,甚至带着点赌气似的狠劲。箱子被拉走时,她心里空了一下,随即是一种近乎麻木的轻松。
好像这样,就能把那个人从生命里剥离出去。
决定搬家很突然。某个下班回来的傍晚,钥匙拧开门,满室孤寂的空气扑面而来,她忽然就再也无法忍受。第二天就找了中介,很快定了处小一点但崭新的公寓。
收拾行李是她一个人做的。过程像一场沉默的自我拷问。拿起,放下,打包,封箱。旧日的碎屑从各处抖落出来,电影票根,餐厅优惠券,过期的旅行指南……都是两个人留下的。她面无表情,把它们扫进垃圾桶。
最后一天,客厅几乎搬空,只剩下那个沉旧的布艺沙发等着回收站的人来抬走。阳光从没了窗帘的窗户直射进来,照出空气里飞舞的亿万尘粒。她看着那张曾经承载过无数相依偎夜晚的沙发,忽然想最后坐一会儿。
布料沾染着阳光的暖意。她身体放松向后靠去,手无意识地滑进沙发坐垫和扶手之间的缝隙里。
指尖碰到点什么。
硬硬的,一小片纸。
她捏住边缘,慢慢把它抽了出来。是一张对折的纸,泛着沉旧的黄,边缘毛糙,脆得像是一用力就会碎掉。
什么玩意儿?她微微蹙眉。
展开。
第一眼是他的字。十年了,她不会认错。比现在更青涩些,笔画里却带着一股那个年纪特有的、认真的笨拙。
「如果有一天你忘记爱我,请看看这个。」
心脏猛地一跳,像被什么东西猝不及防地刺了一下。呼吸滞在喉咙口。
她几乎是屏着气,手指微颤着,将纸片翻到背面。
还有一行字,更小,更密,仿佛写下时带着不欲人知的羞涩,又或是怕空间不够:
「凌晨三点十七分,是我每天最想你的时刻。」
……
空气凝固了。窗外的车流声、楼下孩子的嬉闹声、整个世界的声音瞬间褪得干干净净。
耳边只剩下血液冲上头顶的轰鸣,还有自己骤然被掐断的呼吸。
凌晨三点十七分。
那个他离开后,她连续七天莫名惊醒的时刻。
那个她以为是自己的心病、是自己的生物钟在作祟的时刻。
原来不是。
原来是他十年前,悄悄预设在她命运里的一个锚点。
十年前……那是他们刚毕业,挤在出租屋里,对未来又惶惑又憧憬的时候。是他会跑遍半个城市为她买一碗芋圆,是她加班到深夜他一定在地铁口等的时候。是那个还会把爱和想念写在纸上的年纪。
“每天最想你的时刻”……他那时是怀着怎样的心情,写下这几个字?又是何时,将它塞进了这个他们一起攒钱买的第一个沙发的缝隙里?是当作一个永远不会被发现的秘密,还是一个留给遥远未来的、他自己都未必当真的伏笔?
她忘了。
她真的忘了。忘了去爱,忘了去回想,忘了在生活的磨砺和彼此的消耗里,东西最初的模样。
指甲无意识地掐进掌心,留下几个弯月形的白痕。那页轻飘飘的纸,此刻重得她几乎托不住。
屋子里死寂。
只有窗边的风铃,忽然被一阵过堂风摇动。
叮——叮——叮——
清越,孤独,执拗地响着。
一声,又一声。
敲在十年后的这个午后,敲在她骤然被撕开一个口子的心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