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这是推动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的重要举措。
党的创新理论是指引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对于确保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条例》的印发为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和实践指引。《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健全了党校(行政学院)培训体系和工作机制。党校(行政学院)作为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在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方面肩负着重大使命。
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办党校(行政学院)、管党校(行政学院)、建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责任,将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作为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核心任务来抓。要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确保党中央关于党校(行政学院)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通过加强对党校(行政学院)的领导和支持,为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和资源支持。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坚持党校姓党根本原则,自觉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在教学过程中,要将党的创新理论作为核心内容,通过精心设计课程体系、创新教学方法、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等方式,提高教学质量和效果,确保学员能够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党的创新理论。要充分发挥党校(行政学院)的科研优势,围绕党的创新理论开展深入研究,为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发展提供智力支持。同时,要加强对学员的党性教育,引导学员将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实际行动,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
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是一个长期的、系统的工程,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条例》的印发为契机,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充分利用党校(行政学院)这个重要平台,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培训教育,同时也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推动党的创新理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让党的创新理论深入人心,转化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
总之,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为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有力支撑。我们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不断推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工作取得新成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