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513(静心而论844):
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开始启动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关于实施2021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通知》和《河南省教育办公室关于做好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学员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18]233号)要求,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出台《关于做好2021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办师[2021]116号)文件规定,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教育部和我省2021年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人选遴选推荐工作。
此次遴选要根据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遴选原则,认真遴选出具有以下条件的人选: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四有好老师”标准,热爱乡村教育事业,教学态度勤勉、求真务实、勇于开拓,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在乡村学校任教5年以上,目前仍在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乡中心校、村庄学校,乡中心校正职校长除外)。
在此范围内,遴选出100名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其中,教育部20名左右,省级80名左右),依托各级教师梯队攀升体系培育平台,通过奖励和培养相结合的方式,努力造就一批新时代下得去、留得住的好的乡村骨干教师,推动他们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有效提升乡村教师整体素质,推进乡村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洛阳市教育局转发省厅文件内容,要求每个县区根据遴选范围和条件可择优推荐1人参加市级遴选;这些遴选对象集中通过再次遴选,择优上报8名(省教育厅下达的名额指标)符合条件的人选至省教育厅;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要求,择优选取前40名上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育部教师工作司、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和遴选,确定教育部拟培养奖励的候选人;这些候选人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教育部和我省培养奖励人选名单。
省教育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分批将符合条件的乡村优秀教师纳入中原名师工作室进行培养,并按有关要求和程序认定相应的省级名师和省级骨干教师;要求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实际情况,分批、优先将他们纳入相应层级名师、骨干教师培育平台并按程序予以认定。同时,对已经开展乡村首席教师岗位计划试点工作的县(市),要将乡村优秀青年教师纳入乡村首席教师工作室成员,示范引领他们教师专业发展。
入选教育部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有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出资进行表彰,每人奖励1万元;入选我省乡村优秀青年教师培养奖励计划的,有河南省教育发展基金会出资进行表彰,每人奖励0.2万元;鼓励社会力量对入选地乡村优秀青年教师,采取多种形式予以资助支持,促进他们专业发展。
此项工作市局要求5月17日前上报;省厅截止时间为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