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指喻指之非指,不若以非指喻指之非指也;以马喻马之非马,不若以非马喻马之非马也。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这是我曾经在庄子的齐物论中看到的一段论述。这段话在当时给了我一个非常不同的角度来思考这个世界:万事万物的所有概念其实都是人创造的,事物本身并没有概念(当然庄子那句话本身不是这个意思)。我们指着天空说“天”、指着奔跑的马说“马”,是因为我们用语言和文字给这两件物体赋予了如今的概念。如果在造字之初我们将两者调换过来,那么现在人们说话就会自然地把“天”说作“马”、把“马”说作“天”。
文字当然是符号的一种,也许是因为有曾经粗浅的思考,我现在试着去接触符号学。基础原理是枯燥的,但也是必要的,所以我想选择一些角度并且融入一些理解再整理一下,让这篇读书笔记不至于变成课堂笔记。
作者在第一章的基本原理中从两个方向给符号分类,一种是依据符号的行为过程,另一种则是依据符号的功能。完整地符号行为过程是发送者将信息编码再传递给接受者解码的过程。
但这一过程并不一定是完整的,当我们忽视或者无法理解某一符号时(无法解码),这被称为零符号,是“无意义”的。就像我们在看法语书籍,无法理解其中的意思。但这种不理解并非是必定的、永恒的,因为当我们学习了法语之后自然就可以对书中的内容进行解码。因此零符号其实是潜在符号。
那当我们无法找到发送者呢?在生活中我们经常能够通过一些现象来得知一些信息:企业家凭借营收预测行情、医生凭借症状诊断病、预言家凭借星象预测未来……这些都没有发送者,而是接受者自己将观测的现象符号化,这被称为非始发符号。
在讨论符号实用性时,作者将符号分为“纯符号”、“符号——功能体”、“零符号——功能体”。
纯符号是指一个行为或者物品本身失去实用性,但意义具有实用性。(例如放鞭炮、敬礼、握手、文学艺术)纯粹地是为了使用符号所具备的意义。
符号——功能体则是实用功能与符号功能混合。比如我帮爷爷按摩既可以帮助爷爷缓解疲劳(实用功能),又可以体现我对爷爷的关心(符号功能)。
零符号——功能体(也可以叫纯功能体)就是纯粹实用的事物,没有任何符号功能,就像我们平时用的餐具、纸笔,但在一些情况下纯功能体也会被赋予符号意义(例如:赠送、纪念)。
以上的三种是会发生转换的,如:我爷爷有一块表,在他手上这只是一个工具(零符号——功能体),但当他把表送给我,我用这表看时间也能从中感受到爷爷对我的关心和爱(符号——功能体),但几年后表坏掉了,只能放在柜子里用来纪念(纯符号)。
从上面的两种分类来看,符号的意义似乎一直是变动不居、时刻改变的,其中涉及到系统观念放在本篇有些杂乱还是留到下一篇再整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