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降至,人间动荡。
一向与世无争的我,也被迫卷入些烦杂的琐碎中。有的终能独善其身,出淤泥而不染;有的却不可避免弄得一身狼狈,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下面简单回顾一番,一来披露一下美好现实中的个别丑陋现象,二来仅当是纷繁世界里,你我可以全身而退的善意提醒。
01
有时候,证据比事实重要
几天前,在楼下邻居的善良提醒下,一同去物业讨要验房时他们漏发给我们的物件,大概也就是燃气阀之类的。
要问邻居如何得知少了这些物件,还得从燃气公司来开通燃气说起。燃气公司上门服务的工作人员,一眼就发现少了几样物件,并非常肯定这些物件理应由物业提供给住户。由于缺少了这些物件,后续工作进行不了,他们便只好无功而返。
因为有了方向,楼下邻居便首先拨通了物业的电话,简单说明情况,怎知物业那头啥也没问,就十分肯定地回答:那几件东西肯定在交钥匙的时候一并给过你们了,这边没有多余的。再想询问,电话已被挂断……
气愤于他们的态度,当时只有一个念头,直接去物业与他们当面对质。
还是验房那天见到的那两个大姐,其中A大姐不由分说,不分青红皂白,上来就说肯定给了,不可能再多给一套。而B大姐思路清晰,指着当时的验房单说,你们都打过勾了,证明那肯定是给过了。
什么?验房单当时明明就是你们自己人打勾的,还让我们再上面签字,说都没有问题的。
是的,怪我们自己,不知道燃气阀长什么模样。可是即便知道,谁也不知道它不是本来就固定某个管道上的某个零部件,而是会由他们单独交给我们。
我们坚持,真的只拿了钥匙其它什么也没有拿到。而物业坚持,肯定是给过了,没有多余的,不可能再给你们一套。
可是逻辑上,难道不是他们没给,我们来取回我们应有的吗?
事情的真相眼见就要被众口掩埋,而此刻A大姐摔门而出,指望在气势上压倒我们。
当时内心的感受难以形容,愤怒中夹杂着委屈,委屈里有生出无奈来。
突然意识到监控录像可以证明那天验房前后发生的一系列真相。毕竟如果她们给过了,那么东西一定是从物业拿出去的,再加上她们说东西是装进手提袋中给我们的,那么雁过留痕,至少监控中是能够看得到的。
缓缓走来一位中年大哥,相比两位大姐很耐心的询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当然不厌其烦地有陈述了一遍。事情的转机便从这边开始了。
因为要调监控,中年大哥也很是爽快地带我们去了监控室,我染上了些情绪,至少总算有人肯听我们陈述了,便忍不住地倒苦水。
根据回忆的时间,很准确地找出了那天下午的录像,真相浮出水面。没给就是没给,而我终于能够因为这来之不易的可以证明事实的证据而长舒一口气。
后面剩下的事情,就是物业道歉了。而楼下邻居觉得事情既然已经解决了多说也无益,我也觉得这局的反败为胜本来就多此一举了,便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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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事情就此结束,但思考不能因此停止。
为什么我物业费不比别人少交一分却得不到他们最起码的尊重?为什么陈述事实却没有人在乎事实的真相是怎样?为什么他们说给过就是给过了,我们说没给也是给过了?
当发现有理也说不清时,貌似只有证据才最有力量。虽然事实摆在那边,但是没有人愿意听,更不愿意相信。
另外,物业大姐的道歉是否诚心我不清楚,但至少我无法接受,上一秒的丑陋,下一秒的伪善。
想来,如果没有监控作为支撑事实的证据,黑便不是黑,白便不是白,一切便都由物业蛮横无理地霸道行事了。
所以,有时候,证据比事实更重要。事实不是你说了别人就会听,也不是你说什么别人就相信是什么。关键时刻,只有证据会说话,而不幸成为当事人的我们只能祈求最大限度地拥有、制造和保留属于事实的证据。
02
有时候,事前留证比事后分辨管用
前两天,前房东突然又在租房群里发消息了。
事情的背景是,由于我和当时的室友小青没住满一年,房东按照合同扣除了我们一个月房租的押金,退了理当退给我们的剩下来的大部分房租。而这个月住了10来天,也是按照房东的意思按天结算。除此之外,房东扣下了我们500元作为水电费的预付款。
而事实上,我们日常两个月的水电费加起来都不超过250,所以500块的水电费预付款显然不够合理。但房东承诺多退少补,便没有多想。
那天下午,房东阿姨发来一张图片,图片显示冰箱的侧面有2小处凹痕。
我一方面觉得凹痕有些眼熟;另一方面好奇起阿姨发图的意图来。
随即,阿姨就质问我们说怎么你们一住就把冰箱弄坏了。我必须承认凹痕我确实是见过,但不是一开始就有吗?我不想被误会,便急忙解释,住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有了,只是觉得那2处小凹痕在冰箱侧面完全不影响冰箱使用,便没有放在心上。
阿姨坚持不相信,说冰箱送过来的时候是新的,怎么你们一用就破相了。我也奇怪,难道不是当初送过来的过程中磕到了吗?我们平时也就开合冰箱门,说什么也无法对冰箱造成伤害。
而接下来让我意外的是,发来语音的并不是阿姨了,而是她女儿,比我和前室友还小两岁的姑娘,上来便恶狠狠地说我们不要脸,弄坏别人家东西不承认。
接着,阿姨又说冰箱里全是水,你们怎么用的冰箱。我反问阿姨,不是您验房那天让我把冰箱的插头拔掉的吗?您不记得了吗?之前用过冰箱,断电了打开自然会有水,这难道不是常识吗?
我错愕了,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如果是我们的问题,我们心甘情愿赔钱,更何况那小凹痕真心不严重,放在几百块的冰箱上也就是几十块钱的事情。但是,确确实实不是我们的问题,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更没有必要心甘情愿做那替罪羔羊任房东一家宰割。
然后,房东女儿接连续发过来的好多条语音,才听一条便让人气到肚子疼,到底是什么样的的家庭培养出来这么一位不明事理、挑唆事非且素质堪忧的姑娘呢。想想便不愿再和这位姑娘多费唇舌,更不愿意听她那卑劣不堪的言辞。
倘若外人不知情,大概会以为我们是放火烧了她们的房子而不是因为冰箱上有2小处不知道为什么存在的凹痕。
于是,心平气和地发过去几段消息自证清白。
但事实上,没有证据的发言在有些人眼中连空气也不是。真的很后悔,当时为什么发现问题时没有及时拍个照片反映一下,才落得如今有嘴也说不清的局面。
后来,房东一家又在群里发过来几段语音我没有点开听。晚上的时候,房东阿姨单独发我一条消息,内容是这样的:你们也不要再在群里委屈了,算我倒霉吧。
到底是谁倒霉,大概老天爷最清楚了。
看了房东的话,我还是控制不住想理论一番,便回复道:阿姨~我还是那句话,是我们弄的我们一定不会赖,不是我们弄的说什么我们也不会承认,既然是非难辩,我们一人出100多也够2小处凹痕吧?
可笑的是,消息已显示拒收,很显然房东阿姨把我拉黑了。再去看租房的三人群也只剩下我和前室友两个人了。所以,预留的水电费直接全部进了房东的腰包,多退少补的话也只是说说而已。
我不知道这个真实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故事该如何解释?只当是,年关之际花钱消灾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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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感窝火,但不正应了那就古话,吃一堑,长一智。所以,凡在外租房的朋友们千万要谨慎些。最好可以在入住前,当着房东的面,将房子的方方面面拍照留证。如发现不妥之处,不管问题大小尽量及时指出,谨防遭不良房东事后污蔑,可以把一些容易产生纠纷的问题写进合同。毕竟,事前白纸黑字相比事后被诬陷可能更让人觉得好受些。
因为,你真的不知道你会遇上什么样的房东,又会有个多么强词夺理的奇葩女儿。
在此之前,我总觉得自己运气特别好,所以总是遇到好人。但人世间不尽是美好,人性千万面,不知道哪一天,也就撞上什么人的哪一面。
所以,事前留证永远比事后分辨管用得多,而身在江湖飘的我们,需要多留点心,多长点心眼,掌握主动权,不要成为别人案板上的鱼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