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作关系,我接触过很多犯罪人,最大的感悟就是当他们混在人群中,一般人包括我是分辨不出他们是犯罪人的。因为我们会发现,他们也有个性,也有喜好,甚至和我们有共同喜欢的音乐或电影。
然而,这些看起来很正常的人,为什么会做出一些令人困惑或恐惧的行为呢?
后来我发现,一个人会出现这类行为,一定跟他过去经历的事情有关。于是,我的研究开始关注人的早年。从“犯罪-人-心理-早年-家庭-养育-父母”这样倒推,我看到人的心理发展是有逻辑的,人,其实是“养育+教育”的产品。学校教育之前的是家庭教育,尤其是心理抚养的好坏,可以影响乃至决定人的一生。
心理似乎永远寄居在躯体内,是一种可以支配、引领、决定躯体活动方向与活动方式的力量。心理现象有时也可用“精神”来形容,属于摸着、抓不住的存在,那么,如何研究呢?如何养育呢?如何塑造呢?这一切要先明白一个问题:何谓心理?
如果用最简约的方式来表述一个正常人的心理现象涉及什么的话,那么,至少包括一下六个内容:一是决定心理现象发生的遗传与生理基础;二是决定人一生心理基础的早期心理发展内容;膳食对心理内容进行分层管理、存储与提取的意识活动;四是人与外界互动级对外反应的认识活动;五是显现心理活动的动向和程度的情绪情感;六是体现个人心理风格与特性的人格或人性。
研究心理现象多年,我发现人的心理发展路径 不是公路式的,而是轨道式的。
在公路上行驶时,人们可以一时兴起或在堵车时随意改换路线,对一辆可以自由驾驶的汽车,我们不能仅凭牌照判断它来自哪里。但是火车就不一样了。火车有轨道,轨道意味着路径。
人的心理发展也有这内在的发展路径,一个人今天表现出来的心理风格,一定跟他过去的经历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