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从这个角度上来看,我觉得克里普克的理论是需要一些全面的修正,才能够应对我刚才所说的这个问题。这个修正是什么呢?就是要修正“历史”两个字。
什么叫历史呢?是不是人类在过去所发生的所有的事情都能叫历史呢?如果历史的定义被如此宽泛的看待,那么很显然,马达加斯加岛上的土著人,他们对于马达加斯加这个词的用法就是历史的一部分了,你马可·波罗就不算,对不对?但是显然我们不能对历史做出如此宽泛的理解,否则我们就不能解释为什么我们今天是用马可·波罗的说法。
在这里我对历史的一个新的理解就是,历史是应该能够被记录下来的发生的事情,而且它还需要被人类当中相当大的一部分人所传承。因为我要排除这种情况,有一段历史被记录下来了,但是这段历史没人读懂,或者干脆就被毁掉了,没人传承了,这不算,有人传承,这才叫历史,当然传承的前提是有人记录它。
如果按照这个标准去衡量,我前面所说的马达加斯加的土著居民也好,所谓的西印度群岛的土著居民也罢,他们恐怕都是没有历史的,他们没有历史的一个重要的标准,就是没有书籍、没有文字把他们做的事情给记录下来,让后人来传承它。而西方的旅行者或者西方的殖民者,如马可·波罗、哥伦布,他们是有历史的,他们所做的事情是有人记录下来了,通过全世界范围内的信息传播链条被我们大家所知。这就是我们为什么是从马可·波罗和哥伦布开始算历史,而不能从前面那些土人算历史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