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前面:
《夜行实录2》的作者徐浪是以“夜行者”这一身份,以非虚构和伪记录的形式,串联起一系列社会新闻事件,从而行文成书,文笔达练,故事可读性强;稍微倾向于揭示阴暗面,读者慎重选择。
我们从幼年时期开始,接受到的教育都是教导我们这世间的真、善、美,然而太阳光普照下,那些并不新鲜的事情,那些阴暗角落里发生的事情,当它们以夸张或者荒诞的方式突兀地出现在我们面前时,我希望,我们并不是毫无准备。
(十四) 借钱给人时应该注意什么?
1.借出金额较大时最好写合同,最差也得写欠条。
2.金额不多也最好能写欠条。
3.与借款人协商后,可以收取合理的利息,但不要高于法律规定,超出限度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4.简单了解借款人借钱的用途,知道借款人借钱从事非法活动仍然借款的情况,不受法律保护。
5.分清利益与陷阱,不要被P2P投资广告利诱。想投资理财产品时,应先查询该公司的相关信息,再做决定。
6.《民法总则》第九章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如遇借款人逾期不还,尽早寻求法律帮助。
(补充:成书时原文是《民法总则》;
但截至发稿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颁布时间为2020年5月28日,由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因此后文补充附上最新条款内容。)
7.一份规范的欠条应具备内容:
1)应写清楚欠款人和债权人的法定全名;
2)应写清楚欠款金额,包括大写和小写的金额;
3)应写清楚欠款发生事由、发生时间,及应归还期限;
4)应写清楚欠款是否有利息及具体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终应支付的欠款利息总额(包括大写和小写金额)等约定;
5)应在落款处写明:欠款人×××,并由欠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6)若有保证人应写清楚:保证人×××,并由保证人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
豆瓣酱叨叨补充:
1.《民法典》对借款合同的规定,直接贴: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一条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第六百七十二条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或者其他资料。
第六百七十三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2、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1)借款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将借款合同分为不同的种类。例如,根据借款的期限,可以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长期贷款;根据出借方资金来源和经营方式,可以分为自营贷款和委托贷款。由于各种贷款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不同,因此应当明确约定借款种类。
(2)币种。因为外汇管制需要,国家对人民币和外币借款规定了不同的条件,当事人应当对此加以约定。
(3)借款用途。借款用途涉及贷款人利益的保护,合同对此应当约定。
(4)数额。当事人不仅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借款总金额,还应当明确每次提供贷款的金额;如果订立最高额贷款,每次贷款的数额应在最高限额内。
(5)利率。借款利率是借款合同计算利息的主要依据,通常是借款合同的必备条款。
(6)期限和还款方式。除上述内容之外,当事人还可以约定保证条款、担保条款、违约责任条款等其他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事项。
3. 借款合同补充注意事项:
(1)利率限制:禁止高利放贷,借款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年利率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
(2)利息规定: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约定不明确的,自然人之间借款视为没有利息,其他情况可按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
(3)诉讼时效:借款合同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计算。
4. 如非必要,建议不涉及个人借贷;涉及个人借贷,建议量力而行,做好款项无法收回的心理准备。
5. 附上简单《个人借款欠条》模板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