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人都说他与人为善,
为行神道不分旦夕。
怀有一颗仁慈的心,
安抚天下友与敌。
他每每装束齐整,
日日为赤裸者穿衣。
这位好人遇见一条流浪狗,
两者友善相处。
后来却发生不睦,
小狗出于“私利”发疯咬了他。
街坊四邻怒骂这狗丧失了理智,
竟会咬这样一个大好人,
纷纷断言那人一定会死。
但奇迹从天而降,
让愚氓们说谎出了丑。
人的伤口很快痊愈,
死的那个是狗。
——《挽歌》 戈德史密斯
我宁愿只看了毛姆写的《面纱》原著,而从没有看这部2006年改编上映的电影——一部看起来精彩,然而故事的走向不免流于滥俗的商业大片儿。我宁愿认为它们是两个故事,而原著里的凯蒂和电影里的凯蒂也是两个不同的女人。
一直到看这部电影之前,将近半个月的时间我的灵魂都为原著里毛姆写的这部悲剧而痛苦——就好像整个人被沉在冰冷的深潭底,凉到了骨子里,每一滴水沾身都让人颤栗。上次为一本书这么痛苦,还是十几年前第一次读完《荆棘鸟》的时候。
在毛姆的字里行间,读者从故事的一开始就被告知凯蒂从不爱沃尔特,哪怕他爱她爱到骨子里,哪怕他是一个既有智慧又品德高尚的人,哪怕身边其他人都赞美他、喜爱他……可她就是不爱他,甚至为他的这份爱情而感到厌烦。而沃尔特,临死前说的那句“死的那个是狗”,犹如慢性剧毒,也一点点渗透到了我这个读者的五脏六腑里,让人为之悲悯,且愈想愈为之疼和苦,仿佛我曾是他,我深深地与他共情了。哦,沃尔特,被霍乱夺去生命的可怜丈夫,未尝不是一个被得不到的爱和自己无法克制的那份爱,活活折磨死的男人。
毛姆是一个男人,可他在剖析人性上的笔锋之冷峻、精准和深刻,让人崇敬。这些年来我读过的书并不多,可在我有限的阅读经历里,能用平白、简单、干净的语言和简短的故事(也许是翻译也很优秀),却把人性和女人的心理写得这么幽深的,毛姆的确是一代文匠。
我崇拜毛姆的文笔,却也已被这个故事“虐”了太久,白天黑夜脑子里都是凯蒂和沃尔特的爱与恨、厌和怨。那些纷繁复杂的念头太多太多,到了深夜洗漱时,我被脑子里又突然出现的一个想法狠狠打击到了:凯蒂之前是真的爱汤森——哪怕后来知道他对自己只有玩弄和情欲,哪怕意识到他是一个多么卑劣的小人,可她依然爱他。而沃尔特又是真的深爱凯蒂:“我知道你愚蠢、轻佻、头脑空虚,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的企图、你的理想,你势利、庸俗,然而我爱你。我知道你是个二流货色,然而我爱你。”
凯蒂和沃尔特本应是关系最亲密的夫妻,可在整个故事里,他们的爱情却自始至终都错了位。似乎是命运之神在故意折磨不能称心如意的凯蒂,也在冷眼旁观沃尔特在爱情的魔网里垂死挣扎。
这些年来我越来越不明白了,究竟什么是爱情里的那个“爱”呢?对一个人身上品德、特长、身家背景等的赞许和追捧不是爱,好感和好奇也不是爱,难以克制的情欲也不是爱,依赖和习惯也不是爱,感动和报恩也不是爱,责任和义务也不是爱,慈悲的施舍和善良的关怀也不是爱,享受被爱的感觉也不是爱……
究竟什么样才算真正的爱情呢?“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竟让人头昏心盲、不顾一切,也许都是因为上辈子对他人有亏欠,才有了今生这般让人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的爱,才有沃尔特对凯蒂飞蛾扑火的爱,才有凯蒂对汤森苍蝇追逐腐物一般的爱。
想了又想,这的确是关于爱情的悲剧,却也是又一个关于婚姻的悲剧。只要有那一张证书,无数的男人和女人就掉进了深坑陷阱里,即便这其中没有道德、没有责任、没有感情、没有理解……依然也是婚姻,依然要被婚姻的围城困着缚着。所以,在过去、现在和未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婚姻怎么不是人类折磨他人或互相折磨的工具呢?要知道,被迫待在这个围城里的人不好受,逃出围城的人也会另有各种各样的苦楚——竟和背叛婚姻的人一样,不为社会文化和俗人所容。
(ps:读完毛姆的《面纱》更对一事耿耿于怀:原来根本不必要把目光聚焦到女性身体的极私密处,也能把女性的心理和人性的本质写得出来、写得很精彩,国内那几个有变态性癖的糟老头子,难道不是吗?想到之前因为那些滥污文字留下的心理阴影,几个糟老头子真是坏得很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