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30第99天 反思及规则2.0

1,看盘多次,卖出一些河钢和心动,使现金仓位>30%。看盘次数严重超过规定,没有一次忍住看盘冲动。

2,打八段锦1次。

3,揉眼睛1-2次,抠耳朵2-3次,也忍住了1-2次。

4,英语尚未补习,等打游戏回来。

记录以来,做的较好的有三:记录、英语补习、八段锦。

开始还行,后来不行,最近崩溃的有一:看盘次数。

不做什么,往往比做什么更难。

想看盘的时候不看,想揉眼睛的时候不揉,想抠耳朵的时候不抠,万难!

一旦产生心理冲动,就难以抑制后续动作。

也许更可行的办法,是阻止这种心理冲动的产生,而不是等产生了以后来抑制。

如何阻止是个难题,需要去除诱导心理冲动的条件。

善变的观念是导致我投资行为波动的重要原因。

这说明我还没有形成很固定的交易系统。

寻求和提炼稳定的投资理念和交易规则还是一项尚待完成的任务。

比如今天,决定要优先满足30%以上现金规则,就涉及卖出哪些股票的问题。

这又涉及新的判断标准:是卖掉涨得好的,还是涨得不好的?

这一度让我陷入两难,不知道该用什么标准,也不知道标准是对是错。

标准本来应该基于一般原则,避免预测,因为预测根本不可靠。

比较靠谱的一般原则,应该是价值回归,但这又涉及不同股票当前价格与价值的相对关系。

也许,因为卖出的金额占比并不大,无论怎么决策对今后收益率的影响都不大,不值得为此劳心费神。

这相对与30%规则来说,是一个较低量级的决策。

目前对前期的投资规则做出修订如下:

规则 2.0

(1)两种策略:A, 以合理价格买入并长持好公司,目前仅限于茅台;B, 根据未来数年利润增长预期买入成长型公司(硬逻辑);

(2)保持30%类现金仓位,除非机会极其难得,否则不动用该仓位(凯利规则);

(3)现金仓位可以高于30%;

(4)持仓市值上涨导致类现金仓位被动低于30%,需要卖出一些股票以满足该条件;

(5)上述情况下,考虑卖出部分股票的条件是本年度账户浮盈超过5%,并以5%为梯度来考虑(减小回撤和波动);

(6)上述规则有最高优先级;

(7)此时,卖出哪些股票来提升现金仓位并不带来重大影响,因此无需精确计算,依懂的程度、技术分析或价值回归思路来判断都可以。

(8)B类公司需要搞懂其未来利润增长情况并留有安全边际(不懂不做+安全边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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