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写自己的东西,可以定位的很准,也可以把握的很好,还可以很到位地表述自己。我给自己的定性是,不是一个可以隐瞒得了自己的人,也不是一个可以伪装得了自己的人。我不甚喜欢雕琢出来的表情,也颇不欢喜刻意出来的热情。
是,20出头的时候,我有了个称呼,开始有人不喊我的大名,也不喊我的小名。便有点失落,多好听的名字,突然间被另外一种所谓的头衔代替,没有欣喜,只有不适应。回老家村里的乡人们也不叫我的名字了,我就以为他们把我当成陌生人了,他们看见我怯怯的。他们不知道我看见他们也怯怯的,总觉得承受不起他们对我换了的那个称呼,他们不知道我就是喜欢他们喊我一声小名。
是,那些年,以为有点头衔,似乎就应该有和头衔,职位相称的服饰和发型,甚至表情都要做些改变。听人说,有点职位的人可不是能随便笑随便说的,大多时候都要表现出严肃来,最好板成木刻,走路也要像个有头衔的样子。暗地里,我颇好笑,觉得那是面具,不是我。倒是衣服发型,我真是在了意。我再买衣服的时候,就不再买自己喜欢的款式了,全买一些老气横秋的我不喜欢的西装,颜色尽是黑色灰色,肥肥大大,让自己显得大一些成熟一些甚至老一些,可以让自己瘦小的身材膨胀成“高大”的模样,以为可以换来敬畏。
是,我 硬是把长长的头发也给剪掉,打理成大家以为的机关头。当年的机关头就是青年头,像男人发型的样子,当然比男人的头发要稍长出一点,那个年头叫蘑菇头,然后稍加修饰成女人的感觉。难怪会有人说我当年像个农村妇女。他们不知道我硬是被逼出来的呀。那样的发型一留就留了13年。
是,2006年我到了另外一个镇,一切重新开始。我统统想改变一下,改变成自己喜欢的样子。是,岁月没有把我磨砺成另外一个自己,我脱掉刻板的西装,留起柔软的长发,微笑始终没有离开过它该待的地方。许多年的肉体好像被熏染着,又一直被我刻意清洗着。我染了洗,洗了染,还是自己喜欢的那个肉身。我开始把自己打扮成帅气的柔软,吊吊坠坠的小外套,色彩各异的包臀裙,或者海南浅蓝的牛仔裤,或肥或瘦,偏爱成自己的风格。我爱长发,每到周末,披起长长的头发,去有风的地方,让长发也得到姿意和矫情。
是,站在风里的长发才叫女人,垂直在风里的长发才叫风景,一头长发的女人才和我对味。至于表情,丢掉面具,哭笑由它,人间忧伤不由你不洒泪,人生快乐,不由你不长笑。我已然习惯成自己的率性率为了。我每天往天空抛出一枚硬币,硬币的弧线可以延伸出我无边的欢乐。欢乐就被我藏在摑包里,一路一路,一程一程。
是,那些称谓和头衔,是投射的光环,没有体温与心灵,只是我的影子。
是, 大多人喜欢掩盖自己,我却欢喜暴露无遗,以为自嘲也是欢乐。
是,告诉你,我喜欢自己。你喜欢自己吗?你也写篇文字喜欢喜欢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