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经》上有一条律法,在现代人看来很奇葩:一个男人与未婚女性行淫,被人看见,男子要缴纳一笔彩礼给女方家庭,然后要娶这个女子,并且不许离婚。
许多人认为这是纵容犯罪,甚至有人说上帝允许人放纵,他们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他们不理解立法者的意思。
首先我们要注意,上帝的十诫规定,不许奸淫。十诫规定的地位高于所有的律法,任何律法都不能违背十诫;因此男人想利用这个律法来抢媳妇是无法得逞的,因为一旦女人反抗,男人就犯了奸淫罪,违背了十诫,就要受到制裁。只有女人默许、或者同意男人的行为,男人才不会受到制裁,男人才能利用这个律法来得到媳妇。
这条律法的意义何在呢?在订婚前就与女人有性行为的人是比较冲动的,这条律法规定,这样的男人可以结婚,但不许离婚,这是为了保护女人和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