揆度谨严之理,圆通活变之法,精当灵验之方。
“太阳病欲解时,从巳至未上。”
巳为正阳,则阳气得以复也。始于太阳,终于厥阴。六经各以三时为解,而太阳从巳至未,阳明从申至戌,少阳从寅至辰;至于太阴从亥至丑,少阴从子至寅,厥阴从丑至卯者,以阳行也速,阴行也缓,阳主于昼,阴主于夜。
阳三经解时,从寅至戌,以阳道常饶也。阴三经解时,从亥至卯,以阴道常乏也。《内经》曰:阳中之太阳,通于夏气,则巳午未太阳乘王也。
此言六经之病欲解,各随其所旺之时也。从巳至未上者,巳午二时也。日中而阳气隆,太阳之所主也。言邪欲退,正欲复,得天气之助,值旺时而解也。以是知天之六淫,能伤人之正气,而天之十二时又能助人之正气也。
日午以前为阳之分,当发其汗;午后阴之分也,不当发汗。故曰汗无太早,汗不厌早,是为善攻。
邪之内传,初太阳,次阳明,次少阳者,以其由浅入深,故与人身阳气衰旺之序不同。盖浅深是经之层次,衰旺是气之流行,病之内传外解,是邪之进退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