揆度谨严之理,圆通活变之法,精当灵验之方。
“太阳病,头痛至七日以上自愈者,以行其经尽故也。若欲作再经者,针足阳明,使经不传则愈。”
七日以上自愈者,即发于阳者七日愈之谓。六日六经俱尽,故至七日自愈。
《素问·热论》所谓七日太阳病衰,头痛少愈也。阳莫盛于阳明,阳明之经阳郁热盛,则六经俱偏,而郁热未衰,虽不入府而经邪犹旺,不肯外发,势必再传六经。
针足阳明之经,泻其郁热,则经不再传,自然愈矣。三里在膝下三寸,胻外廉,足阳明脉气所入也。为合。刺入一寸五分,留七呼。
以行其经尽,言六气之环绕于外内也,使经不传,言使经无病邪之传也。故传经者言邪,而纪日者论正,于此可见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