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考点一:审计的分类
核心考点二:审计前提条件
核心考点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基本内容和特殊考虑
核心考点四:审计业务变更的影响
核心考点五:总体审计策略
核心考点六:具体审计计划
核心考点七:重要性的概念
核心考点八: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
核心考点九: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性水平
核心考点十: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核心考点十一: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
核心考点十二:审计过程中修改重要性
核心考点十三:错报
核心考点一:初步业务活动的目的和内容
| 关键词 | 内容 | 目的 |
|---|---|---|
| 考量对方 | (1)针对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实施相应的质量管理程序 | (1)确定不存在因管理层诚信问题而可能影响注册会计师保持该项业务意愿的事项 |
| 打量自身 | (2)评价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规范要求的情况 | (2)确保具备执行业务所需要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
| 达成一致 | (3)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 (3)确保与被审计单位之间不存在对业务约定条款的误解 |
注册会计师在业务承接阶段实施程序旨在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对保持客户关系和具体审计业务实施相应的质量管理程序,评价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情况以确认是否具备执行业务所需的独立性和能力,从而得出是否可以接受委托的结论。
后任注册会计师应当在接受委托前与前任注册会计师进行必要沟通,根据沟通结果以确定是否接受委托。
对新的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在业务承接阶段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有一个初步的了解,以确定是否承接该业务。而对连续审计业务,也应在每年的续约过程中对上年审计作总体评价,并更新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和风险评估结果,以确定是否续约。
(1)能够胜任该项业务,并具有执行该项业务必要的素质、时间和资源;(2)能够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3)已考虑客户的诚信,没有信息表明客户缺乏诚信。
核心考点二:审计前提条件
审计的前提条件是指被审计单位管理层在编制财务报表时采用可接受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以及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的认可(详见第一章)。
确定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可接受性时的考虑因素包括:
(1)被审计单位的性质;
(2)财务报表的目的(包括通用目的编制基础和特殊目的编制基础);
(3)财务报表的性质;
(4)法律法规是否规定了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核心考点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基本内容和特殊考虑
1.基本内容
会计师事务所承接任何审计业务,都应与被审计单位签订审计业务约定书。审计业务约定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与范围;
(2)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3)管理层的责任;
(4)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
(5)审计报告的预期形式和内容,以及对在特定情况下出具的审计报告可能不同于预期形式和内容的说明。
2.特殊考虑
(1)对于组成部分的审计,如果母公司的注册会计师同时也是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需要决定是否向组成部分单独致送审计业务约定书。
(2)对于连续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是否需要对审计业务约定条款作出修改,以及是否需要提醒被审计单位注意现有的条款;注册会计师可以决定不在每期都致送新的审计业务约定书或其他书面协议。
核心考点四:审计业务变更的影响
1.审计业务变更为保证程度较低的业务的合理性
| 合理性 | 情形 |
|---|---|
| 通常合理 | (1)环境变化对审计服务的需求产生影响 |
| (2)对原来要求的审计业务的性质存在误解 | |
| 不一定合理 | (3)管理层施加的或其他情况引起的审计范围受到限制 |
2.注册会计师的决策
没有合理的理由,注册会计师不应同意变更业务。如果注册会计师不同意变更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而管理层又不允许继续执行原审计业务,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以下措施:
(1)在适用的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解除审计业务约定;
(2)确定是否有约定义务或其他义务向治理层、所有者或监管机构等报告该事项。
3.审计业务变更为审阅业务或相关服务的要求
| 情形 | 能否在报告中提及原审计业务和已执行程序 |
|---|---|
| 审计→审阅 | 不应提及 |
| 审计→商定程序 | 可以提及 |
| 审计→其他相关服务 | 不应提及 |
如果认为将审计业务变更为审阅业务具有合理理由,在出具审阅报告时,注册会计师不应提及原审计业务的任何情况(包括原审计业务、原审计业务中已执行的工作),也无须在审阅报告中说明业务变更的合理理由。
核心考点五:总体审计策略
1.确定审计范围(工作量)
2.计划报告目标、时间安排及所需沟通的性质(时间表、沟通)
3.确定审计方向(重要性)
4.规划和调配审计资源(监督、指导、复核)
注:区分总体审计策略(考虑就复杂问题利用专家的工作、与管理层沟通对外报告的时间表)与具体审计计划(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拟执行控制测试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核心考点六:具体审计计划

为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而确定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是具体审计计划的核心。
重要性、项目组人员的选择和工作分工为总体审计策略中确定审计方向时的考虑因素,项目组成员的指导、监督与复核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为总体审计策略中确定审计资源时的考虑因素。
区分:确定向高风险领域分派的项目组成员和分配的审计时间预算,属于总体审计策略中对审计资源的规划和调配;重要性为总体审计策略中确定审计方向时的考虑因素;确定项目组成员之间沟通的预期性质和时间安排属于总体审计策略中为计划报告目标、时间安排和所需沟通需要考虑的事项;
具体审计计划应当包括风险评估程序、计划实施的进一步审计程序和其他审计程序,而进一步审计程序可以分为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总体方案(实质性方案和综合性方案)和拟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序(实质性程序和控制测试)两个层次。
核心考点七:重要性的概念
| 维度 | 概念 |
|---|---|
| 概念 | 重要性概念可从以下方面进行理解: (1)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包括漏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2)对重要性的判断是根据具体环境作出的,并受错报金额、性质或两者共同作用的影响; (3)考虑财务报表使用者整体共同的财务信息需求,不考虑错报对个别财务报表使用者可能产生的影响 |
| 概念系列 | 重要性的概念包括以下系列: (1)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唯一金额); (2)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性(一个或或多个金额); (3)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一个或或多个金额); (4)明显微小错报的临界值 (一个或或多个金额) |
| 运用环节 | (1)在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评价识别出的错报对审计的影响,以及未更正错报对财务报表和审计意见的影响时,注册会计师需要运用重要性概念。 (2)注册会计师在计划审计工作时对何种情形构成重大错报作出的判断,也同时为下列方面提供了基础: ①确定风险评估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②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③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
注:确定需要对哪些类型的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注册会计师不需使用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而是依据实际执行的重要性。
在确定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特定类别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重要性、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时,注册会计师通常利用职业判断结合对被审计单位的了解及预期使用者的情况予以确定,不应受到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影响。
在确定明显微小错报临界值时,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被审计单位治理层和管理层对注册会计师与其沟通错报的期望。
核心考点八: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
1、原则:注册会计师需要运用职业判断确定重要性,经常根据事务所惯例和自身经验予以考虑,但不考虑与具体项目相关的固有不确定性。
2、具体方法:选定一个“基准”,再乘以某一“百分比”作为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使用公式可以将其表示为:
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基准×百分比
3、选择基准的考虑因素。包括:
①财务报表要素;
②是否存在财务报表使用者特别关注的项目;
③被审计单位的性质、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以及所处行业和经济环境;
④被审计单位的所有权结构和融资方式;
⑤基准的相对波动性。
4、百分比的确定方法(实务中通常为1%~5%)。考虑因素包括:
①是否为上市公司或公众利益实体;
②财务报表使用者的范围;
③被审计单位是否由集团内部关联方提供融资或是否有大额对外融资;
④财务报表使用者是否对基准数据特别敏感等。
无论从确定基准的“初衷”,还是注册会计师开展工作的次序,基准本身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都不会影响对于基准的选择。
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在确定基准时,考虑的是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整体的信息需求,即“财务报表预期使用者关注什么,往往就选什么做基准”。另一方面,基准确定后,注册会计师才能够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并运用这些概念开展进一步的风险评估程序,从而评估各类重大错报风险。
无论从确定基准的“初衷”,还是注册会计师开展工作的次序,基准本身存在的重大错报风险都不会影响对于基准的选择。
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由基准和百分比相乘而来。选择基准的考虑因素包括:
(1)财务报表要素;(2)是否存在财务报表使用者特别关注的项目;(3)被审计单位的性质、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以及所处行业和经济环境;(4)被审计单位的所有权结构和融资方式;(5)基准的相对波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