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收到法院的开庭通知,中午10点多,郯城法院的法官打电话过来,说是下午开庭,让准备一下,下午2点到,一般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对方当事人明天要出发,安排其它时间也不合适,就只好来问问律师的时间,看可以调配吧。
这个案子我是1月份立的,拖拖拉拉一年了,确实也是等不起了,再拖下去已经超审限了,中午过了12点开车过去,路上要一个小时的时间,到的时候1点40多,我们这种是担保公司提供担保,追偿权纠纷,把给你垫的款收回来,案件事实非常清楚,没有其它争议,对方当事人,以为他会不来,结果竟然准时来了,刚开始对所垫的款各种不认,说是没有这么多,可他又打不出来交易流水,再者我们提供的证据,都是从银行打出来的垫款凭证,又有银行的结清证明,这个是没法做假的。
正常开庭,诉求、事实与理由,证据清单,正常走流程,双方坚持要去银行打流水,没办法,看样子调解是调不成了,打算签完庭笔录走人了,结果在最后一刻,对方当事人突然问,45000,你能同意吧,同意我今天就把钱打给你,我一听,这有门呀,如果不同意,执行也是个麻烦事,当即打电话给公司管理的经理,经理了解情况后说,律师,可以,按这个给吧,找了他一年,都找不到人,别拖拉了,这个经理也是理智的人,相当于我们让渡了3366.66元,看着是到手的钱少了,可如果今天不同意,对方真不愿意还钱,那执行起来也是大麻烦,可能三年五载收不回成本也是可能的。
对方当事人还不错,转帐25000,给了20000的现金,律师收现金肯定是不妥当的,跟公司沟通,得到公司同意后,在法院见证的情况下,我出门找了银行把钱直接打给公司帐户。
开庭从2点一直开到了4点多,回来的路上,灯都亮了,有时候可能跑几趟都不一定有结果,可有的时候,当事人心眼一活络,事情就要好办很多,今天没有白跑,路虽远,事情也办妥了,真不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