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测量与评估是咨询与治疗工作的组成部分。心理师应正确理解心理测量与评估手段在临床服务中的意义和作用,考虑被测量者或被评估者的个人特征和文化背景,恰当使用测量与评估工具来促进寻求专业服务者的福祉。
——中国心理学会伦理守则(第二版)
1、目的
5.1心理测量与评估的目的在于促进寻求专业服务者的福祉,其使用不应超越服务目的和适用范围。心理师不得滥用心理测量或评估。
2、心理测量资质
5.2心理师应在接受相关培训并具备适当专业知识和技能后,实施相关测量或评估工作。
心理测评工具:调查表、自评问卷、智商/智力测试(需培训)。
3、工具选择
5.3心理师应根据测量目的与对象,采用自己熟悉的、已经在国内建立并证实信度、效度的测量工具。若无可靠信度、效度数据,需要说明测验结果及解释的说服力和局限性。
《心理卫生评定量表手册》:不同的心理师测;不同的人测;同一个人不同时间测。
信度:测验的可靠程度,是对测验结果的一致性的估计。
效度:对测验准确性程度的估计,即测验实际测出所要测的心理特质的程度。
4、结果的解释
5.4心理师应尊重寻求专业服务者了解和获得测量与评估结果的权利,在测量或评估后对结果给予准确、客观、对方能理解的解释,避免寻求专业服务者误解。
5、结果的保密
5.5未经寻求专业服务者授权,心理师不得向非专业人员或机构泄露其测验和评估的内容与结果。
例如:孩子的智商测试结果,未能得到不能交给学校。
6、测量工具的维护
5.6心理师有责任维护心理测验材料(测验手册、测量工具和测验项目等)和其他评估工具的公正、完整和安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非专业人员泄露或提供不应公开的内容。
7、讨论:
(1)心理测量与评估专业人员的胜任力是什么?
(2)心理测量与评估结果的解释、保密如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