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龙区公检法用了近三年时间,精细办理了一起数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只抓一个局外人。
2024年3月29日,我们收到了“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的书面回复(洛龙公信回复字〔2024〕041号)。
一份不足200字的书面回复,信息量极其丰富,堪称我国当代法治史中的经典之作。
该回复明确称: “经核查,该信访事项,洛龙分局于2018年3月19日立案,2020年11月5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判决,该案办理过程依法进行。”
一、从回复透露时间来看,洛龙区公检法办理一件刑事案件用时2年7个月零24天。
公检法办理一件刑事案件有没有时效规定呢?
只需问一下度娘,几秒的时间,答案就会出来了。
即使扣除2020年疫情管控的三个月隔离时间,也能看出洛龙区公检法案件精办到什么程度。
他们宁可冒着违反《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压力,也要用两年半的时间办理一件刑事案件。
那么,被告人的行为应该量刑在两年半以内的案件怎么办呢?
是不是洛阳市洛龙区就没有这么轻微的刑事案件啊!
洛龙分局回复中就是憋着羞于说明,连检察院法院也跟着躺枪。
洛龙分局经侦大队的小作文不合格真是害了不少人啊。
二、回复的内容看不出洛龙分局怎么会有管辖权呢?
洛龙分局回复中只能看出案件被告人只有我一个人。
我的户籍地和工作地点全在郑州市管城区,和洛阳市公安局洛龙分局有什么关联呢?
洛龙分局无法自圆其说,还是憋着不解释,宁可自认重大违法。
洛龙区公检法用了近三年时间,精细办理了一起数亿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只抓了我一个局外人,堪称我国当代法治史中的经典之作。
洛龙分局回复中坚持说:过程依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