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个佛法的核心实际上都是建立在「业力」上,都是跟业力有关。「业力」是指:我们做什么、不做什么,会如何地影响我们的快乐和痛苦。佛陀无论在讲我或非我,都是回到这样的核心来考量。
部派和大乘佛教以为「无我、诸法皆空」为根本,「业力」等教义只能服膺于「诸法皆空」的最高「法印」,因此,「业力」等在「无我、诸法皆空」的大前提下,只是「如幻而有」、「但有名字而无实体」云云。原始佛法中相反于此,「业力」是主,「非我」是从;「业力」是宪法,「非我」是子法;「业力」是大纲,「非我」是细目。佛陀是为了阐明「业力」而说「非我」——「我和非我」,作为某种动作模式,会产生何种苦乐。佛陀从不曾把「业力」当作一种权宜说法,把「无我」当作终极说法。佛陀从未说过「无我」是最高的「法印」、「实相」。相反地,佛陀却是从始至终地都在讨论「业力」和「苦乐」,把他的教育严谨地置于「业力」和「苦乐」这个范畴。
换句话说,佛法的「非我」,直接与「业力」、「四圣谛」等等关键教义有关,含摄于这些关键教义。部派和大乘佛教发明的「世俗谛中说我、胜义谛中无我」、「世俗谛中说业力、胜义谛中一切法空」、「通俗说法中采用有我的说法、而真理中实无有我」——这是误解了「非我」的内容,也误会了「非我」作为禅修工具的作用。把用来对应境界的「非我」,误解为在事物本质上的「无我、否定本体」,所以「非我」变成了站在「业力」的对立面——「如果无我的话,业力和轮回是如何延续呢?」「佛陀如果教无我,那么我吃饭,为什么不会饱别人?」「如果无我的话,那么是谁想修行、谁在修行呢?」。
实际上,「非我」是从「业力」教育延伸的教法:「如果把此境界当作是我,就会因之受苦;如果不把此境界当作是我,就不会因之受苦」。「我与非我」,佛陀是一以贯之地以「业力」、「苦乐」、「动作」的角度在说明和运用。「世俗谛、胜义谛」的哲学二分法,只会造成修行上的人格分裂,和无边际的迷惑。因为佛陀从未教过「无我、否定本体、性空」,也就全然没有须要汇通融和「无我和业力」的哲学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