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得到”薛兆丰老师的“北大经济学课”讲到产权保护的不可转让原则,花了大量的篇幅讲了器官买卖以及器官买卖是否该合法化。薛老师一直想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器官买卖合法化存在的合理性,薛老师还拿毒品的合法化争论的问题来类比器官买卖。薛老师说,随着医学技术的进步,器官移植的成功率已经很高,器官移植的价格也更低,这样会促使更多的人参与器官的买卖中去,从而导致禁止的成本也会变得异常的高;从经济学的成品是放弃了的最大代价的观点来看,禁止器官买卖会让那些原来有机会活下来的人因为没有器官移植而等死,这样也是一个极大的成本付出;器官买卖合法化还可以让那些穷困的人在迫不得已的时候有了另一个可以维持生计的选择,对他们的权益进行法律保护,对于打击黑市也是一个有效的手段。当然薛老师也没有明确表示器官买卖应该合法化。
但是,我的观点是器官买卖不能合法化。经济学思维能够提供给我们看待事物不一样的因果关系和逻辑,但很多事物也不能只由经济的角度来看待,它还要考虑到其它可能的各个方面。
我不支持器官买卖合法化的原因,首先,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
器官买卖禁止的政府和社会成本,虽然比在器官移植成功之前高了,但是禁止器官买卖不同于禁毒那样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甚至警员的生命去监管,对于目前的器官买卖的监管成本也算不会太高。成本是放弃了的最大代价,这句话对于等待器官的患者来说适用,但对于器官的出卖者也受用的,没错器官提供者在出卖器官时是获得了相应的金钱,但他放弃的却是自己的健康,金钱是有价的但他自己的健康却也是无价的,器官买卖之后也相当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如果器官买卖合法化后,黑市不见得会消失甚至有可能更加严重,人体器官不是猪肉那样的普通商品,就算合法化后需求也还是远大于供给,这样黑市就有存在的空间,还是会有低买高卖者从中获利。
其次,从伦理考虑,对于器官的买卖也是应该明令禁止的。
我们都知道人的生命是无价的,器官是人的生命的组成部分,当器官被明码标价作为商品流通时,这同时是对一命尊严的践踏。我们也知道现代社会都在强调生命面前人人平等,等待器官的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应该被重视,但是器官的提供者的健康和生命就不应该被重视了?不能因为器官的提供者比较穷所以他的健康和生命就比他人低一等。器官合法买卖只能解决富人的健康和生存需求对穷人的健康及生命的解决起不到帮助,并且富人的这需求满足是建立在牺牲穷人的相同利益的基础上的,这也是加剧了社会的不平等和富人对穷人的剥削。
从社会稳定性来看,器官买卖合法化也可能加深社会的不稳定。
在现有制度下,犯罪分子要通过器官买卖需要先取得他人器官,再进行售卖。如果买卖合法化后,对于犯罪分子来说则少了一个买卖器官的违法环节,这对于他们来说相当于降低了犯罪成本,也将促使更多的非法摘取器官事件的发生。社会的安全感大大降低,人们走在大街上随时要担心身体上的器官会被不法分子盯上,这也相当于人人都带着一笔大额现金在外一样。还有对于那些所谓的自愿提供器官的人,又要怎么界定什么情况下是他真的自愿,什么情况下是被威逼利诱而出让自己的器官的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提供器官买卖合法化的人,真的是太高估人们的自律能力了,这一点和薛老师提出的“父爱主义”一样的道理。想想看谁都吸烟有害但还是那么多人无法戒烟,强奸犯都知道他犯的罪行很严重但在犯罪的那一刻还是控制不住自己,没有自律的人大有人在。在器官买卖非法的社会,都有那么多的有完全自主行为能力的人为了一个手机而去卖肾,那当器官可以自由出售的时候,必将会有更多的人经不起眼前的诱惑去出卖器官。在这一刻的不劳而后之后,他能获得一时的满足但他的一生却也留下了无法回头的痛苦。
以上,就是我对于器官买卖不能合法化的一点分析,欢迎大家探讨提出你们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