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一旦明白我所看到的东西是相对于我特定的视角以及身体和眼睛的构成而言的,我就不会再把现象误当成实在。
浅析:
在读哈里斯博士这些深具智慧的阐述时,常常想,假如把很多论述中的“实在”换成“真相”,那就更好了。
虽然西方文化视角的真相和东方文化视角下的真相是有很大差异的,但至少在关于“视角”的相关表述上,就可以在两种不同的文化视角下通用。
当然,如果能把“实在”换成“实相”就更好了。
当然,不管是“实在”、“真相”还是“实相”,其实也都是一些概念,正是这些概念束缚住了我们鲜活的心。
当我们能够超越概念的时候,不管是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都可以成为我们生命的营养,成为滋养我们生命的智慧资粮。
读哈里斯博士的《无限与视角》一书就有这样的体会,不管我们对于最终的“实在”、“真相”或“实相”有着怎样的观点,都不妨碍我们从书中汲取关于“视角”的智慧。
不管是哪种文化背景,“视角”都有着“天然的”超越性,只要我们学会运用“视角”,就可以通过对自己所使用视角的审视而开创出新的视角。这时我们一定会发现“视角”以及视角下“视界-世界”的相对性,于是不再将某个特定视角下的“现象”当成唯一不变的“真实”。这就是超越和成长。
所以,“视角”有着非常突出的优势,它可以为所有的人类所用。
不管哪种文化背景下的人,只要是人类的一员,其自我成长、自我超越,都有着非常积极的意义。
通过“视角”而不断实现的超越,必将使不同文化、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时代、不同领域的人们增进彼此的理解和包容,有利于增进共识,增进和谐。
一切即是视角,一切皆离不开视角,视角的提升和超越,即是生命本身的提升和超越。这是“视角”之于人类的普遍意义所在。
19、视角本性中有这样一种倾向,即我们在一切经验中都倾向于把自己置于中心,就像感知的眼睛是透视空间的中心一样。
浅析:
这是哈里斯博士的又一洞见,即视角的“自我中心”性。
不过哈里斯博士说的这种情况,更适用于“缺乏视角自觉意识”的人,而非“已有视角自觉意识”的人。
在对“视角”的认识上,哈里斯博士非常关注“视角”局限性的一面:有限、扭曲、以自我为中心。
应该说,哈里斯博士的这些认识是非常有价值的,对于我们通过对视角的考察,不断突破和超越视角的局限性很有意义。
但笔者更关注“视角”的“超越性”,当我们专注于更好地发挥视角的超越性时,视角其局限性的一面就会被超越。
在视角法则中,笔者未将“有限”、“扭曲”、“以自我为中心”赋予“视角”,恰恰相反,笔者将“无限”、“超越”、“平等”等性质赋予了视角。
这两种不同的视角,对于人们学习视角学都很有借鉴的意义。
它们之间不存在谁对谁错的问题,完全是视角的不同而呈现出的不同的“视界”,这,正是“视角”本身所独具的特点。
而且,这两种不同视角最终的目的是一致的,即实现对旧视角的超越,打开新的视角,看见新的视界。
笔者对哈里斯博士视角学论述的探析,本身就有着这样一种初衷:学习、交流、互鉴、取长补短,更好地丰富和完善视角学体系,为人们更好地运用视角学的智慧提供参考。
20、要想了解一个人的无知,就要了解我们所谓的知识在何种程度上屈从于视角的扭曲能力。
浅析:
哈利斯博士不愧为美国耶鲁大学的哲学博士,其阐述不仅涉及“视角”这种独特的对象,还包括了使用视角的人本身。哲学是为人服务的,是为生命本身服务的。哈里斯的这段论述不由得让人想起很多圣人们的故事,比如苏格拉底、老子、孔子等。
苏格拉底说,他比别人知得更多的,是知道自己的无知。——真正的知,是知道自己的无知。
老子说,知不知,尚矣;不知知,病也。圣人不病,以其病病。夫唯病病,是以不病。又说,知人者智,自知者明。——真正的知,是自知。自知什么呢?自知自己的知和不知。不知而自以为知,即是病。圣人不病,就在于真正地自知。
孔子说,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真正的知,即是如实知,知与不知皆如实知。
这三位圣人,都非常强调自知,特别是对于自己的“无知”和“不知”之处要保持清醒的自知。能够如此,也就算有“知”了。
哈里斯博士则从视角的角度阐述了这个问题,即“无知”,源于对于“自我视角局限”的自觉程度,无自觉即无知。
佛教中常说的“无明”,也是某一种“无知”,即对生命和世界真相的不明白、不了解、不清晰。
以佛道智慧的视角看,这种“无明”、“无知”的人就太多了,甚至一个伟大的科学家、哲学家、艺术家,也仍然是“无明”、“无知”的。
如果从“知行合一”的角度,只有行为上做到才是真正的明、真正的知,那么“无明”、“无知”的人就太多了。以此为标准,笔者也是一个“无明”之人、“无知”之人。
当我们认为有一个“我”存在、有一个“世界”存在,有一个“生死”存在的时候,我们就是“无明”“无知”的。
当我们认为财富、地位、权力、股票、房子、黄金、钻石、金钱、美色等可以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的时候,我们就是“无明”“无知”的。
当我们只是口头上承认“四大皆空”但内心和行为却依然对各种红尘中的人、事、物贪恋和执著的时候,我们就是“无明”“无知”的。
“空性”的“实相”对于我们来说,更像是一种知识,一种理论,一种观点,而不是我们的生命本身,也不是我们的生活本身,更不是我们自己本身。
哈里斯博士说的,“在何种程度上屈从于视角的扭曲能力”,何种程度呢?几乎是全然地屈从,不留任何余地。
比如,以佛道智慧的视角,哈里斯博士的“客观实在”即可以视为一种典型的“屈从于视角”的“扭曲”的观点,不符合“缘起性空”的“实相”。
当然,或许在哈里斯博士的眼中,佛家的“缘起性空”则可能同样是一种典型的“屈从于视角”的“扭曲”的观点,不符合“客观实在”的“真理”。
所以,在较大的文化差异下,特别是涉及到国家与国家之间、文明与文明之间的分析、比较、交流,不同的文化视角之间应相互尊重,而不是相互否定。
“所有的不同皆是视角的不同”,“所有的视角皆是平等的”,这些“视角学”所独具的视角,在这种情况下就更为需要。它可以为不同的文明、文化之间的相互尊重、平等交流、和谐共处提供全新而广阔的“视界-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