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从一开始对方就错了。”晨晨使用这句铿锵有力的话作为自己三辩陈词开头。
“对方辩友在第一个论点就清晰地展现了一个态度,即拟人的态度。他们认为如果法律宣判一个人死刑,就意味着刽子手也犯罪。这是一个十分错误的认识。”
嗯,听着好有道理,继续。
“所以给予一个罪犯死刑,其实无所谓落后不落后,先进不先进。没必要向西方学。至于你们所说的,用终身监禁来替代死刑,我们认为也不合理,之前的理由是会带来额外不必要的负担,不过我们现在要提出一个新的理由,那就是,会引起很多人的不满。”
这是我的论点,我心里嘀咕着。没想到到现在会有大用。
“民意是我方你拿不走的铁证,只有顺遂民意,才能发挥最大的作用。!”
我内心暗暗为晨晨鼓掌。虽然谈不清楚这段陈词到底那里说的比较好,但是总感觉压力没有之前那么大了。可能感觉好受一点的核心在于,解决了之前困扰我们很久的场面逻辑。
很快比赛的中场走了过去,用当时我在场上的看法感觉打的难舍难分。但现在看感觉像是群魔乱舞。但是更混乱的是接下来一个环节。
自由辩论。
什么是自由辩论?从辩论赛环节上说很简单。就是双方辩手交替发言,彼此不得打断对方的发言,一方的落座视为另一方计时的开始。双方各记时间,一般是4分钟,也有3分钟、5分钟。但是实际操作起来就不是这么简单了。因为四个人就是四个脑子四张嘴,八个人就是八个脑子八张嘴。这就意味着,八个人会同时说自己最想说的话,讨论自己最想讨论的问题,反驳自己最想反驳的点。没有经过训练和磨合的新生辩手很难在这个环节进行有效的讨论,经常给人造成听感上的混乱。我也是经历过一次自由辩论,才体会到了其中的艰辛。好的自由辩论应该打成四个人宛如一个人一般,虽然是四张嘴在说话,但是无论是论述还是反驳思路都一以贯之。要打成这个效果,战场的打磨和经常的练习时不可或缺的。当然这是后话。
“对方辩友,按照你们的理论,那是不是也不该去抓捕罪犯呐,按你说的嘛,处死犯人就是犯罪,抓人就是诱拐犯!”
“这两个不是一回事。你自己说了,2881个人,关起来的钱也不多嘛。随便找个那个......那个被人荒废的学校,给这些犯人送进去不就得了呗。”
“说的轻巧,人灌进去了不得吃饭啊,不得喝水啊,不得和家里人见见面啊。钱你出?”
“也花不了多少钱吧,给他们吃最便宜的,实在不行,就自己种!”
“呦呵,那死刑犯待遇这么好的嘛?有吃有喝,别人看来不眼红?那些吃不上饭的流浪汉,怕不是都会去杀人放火进监狱享清福了吧。”
“这哪是清福啊,天天给你关个不到10平米的房子你受得了?”
“那北京一平米不得十来万?10平米就是100万,杀个人能拿100万,我也去!”
“那好办,不关北京不就完了呗。”
......
三年后,长辈总是会教导我,即使辩论能有再多的成就,也别在此投入太多的时间,因为校园辩论没有意义。我总是会想起在那个阳光明媚的中午进行的,我的人生的第一场辩论赛。这句话不是完全错误。当然,我也会适当反驳一下长辈,怎么没有意义呀,能交到好朋友就是意义。就算没有意义,有些事也值得坚持,比如您也爱喝酒不是?能给出如此清晰的反驳,也能说明,辩论还是有一点意义的。
聒噪的自由辩论总算结束了。双方都没争出个所以然来。这时候,就轮到全场最帅的四辩来做最后的总结。这不是我说的,这是辩圈俗语,俗话说一辩端庄二辩快,三辩小气四辩帅。说的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别看我现在在回忆时显得很从容,可是在当时,我可是慌了神。
我在纸上快速的画着圈圈。这个待会要说清,我心里默念道。这个点还没有反驳。我们的这个论点不是这个意思,得告诉他们。当时的我急得想热锅上的蚂蚁,以至于最后所有点都被我圈了一遍,然后我开始画五角星。
轮到我站了起来,我开始回想,当时学长教了我什么。
“这场比赛,我们和对方辩友,达成了......达成了很多分歧。” “比如一开始,他们的拟人态度,这一点,我方三辩已经给了你们充分的反驳。拟人不可取!......我就不多说了。还有,你们说把人搬一块。”
这时候,我突然想起来学长说的,要去说对方的体系,导出问题。
“所以你们这个养犯人的体系呀,很有问题!因为这是一笔很大的成本。这个还有这个论文都说了。”我挥舞着手上的论文,“我们根本养不起!”
顿了顿,我又继续开始说。
“而且在中国,你知道民意是什么嘛?你知道老百姓是怎么想的吗?你知道在微博上多少人想把拐卖孩子的人判极刑吗?你不知道。要为大家服务,就要考虑照顾到我们每个人的想法,死刑的保留就是众望所归!我知道你们想进步,所以我们进步的方式应该是慎用死刑,而不是彻底放弃!”
我做完了总结陈词,结束时感觉脸麻麻的,手也麻麻的。对方的陈词我也没太听进去,只是在想今天为什么自己卡了这么多。为什么说出来的话和自己想说的这么大。当然,三年后的我依然也在想这些问题。
比赛罢了,大家挥挥手,对方院系的学长笑眯眯的说,以后继续与比赛呀。等人都走出阳光方,赵妈问猪叔,有什么要说的吗?
猪叔摆了摆手。
赵妈随即说:“大家辛苦了,都去吃饭吧。”